輕度高血壓要不要治療
作者:心臟血管專科醫師 黃鐵強
所謂「輕度高血壓」,是指「舒張壓在90~104mmHg」之間(或/和收縮壓在140~160mmHg之間)。根據美國的統計,這種輕度高血壓患者佔高血壓群的70%,曾文賓教授在第十八屆台灣醫學會的高血壓之臨床教育演講報告中指出,台灣地區輕度高血壓患者佔79%。這種輕度高血壓患者是否需要給予治療,各國醫師學者也是見仁見智而有所爭論,因為除了降壓劑帶來的一些副作用外,花費龐大的金錢也是值得商確的。
在這方面,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議,認為輕度高血壓患者的治療與否,還要考慮下列因素:
(1)有收縮性高血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危險因子者需要治療。
(2)有中風或心臟病(缺血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的家族病史者可以考慮給予治療。
(3)伴有末稍器官損害的現象者如左心室肥厚、視網膜出血及滲出物、或不明原因的蛋白尿者需要治療。
(4)至於年齡因素,70歲以上的健康者治療未證實有益,相反對於有衰弱疾病者不可給予降壓劑,除非其舒張壓持續超過105mmHg。對老人性高血壓伴有明顯心臟衰竭者也可給予降壓劑的治療。
此外,世界衛生組織還提出一個處理這種輕度高血壓患者的準則如下:
(1)假若一位病人發現舒張壓是在90mmHg以上,建議病人在四星期內至少應該再量二次血壓,因大部份的病人經過一段時間會恢復正常血壓。若四星期內其舒張壓在100mgHg以上,則需要降壓劑的治療;但若四星期內其舒張壓在100mgHg以下,則不需要藥物治療,繼續觀察三個月。
(2)若上述病人在觀察三個月後,其舒張壓仍然超過95mmHg以上,則需要降壓劑的治療;但若在90~95mmHg以下,則應該繼續觀察六個月再作決定。
總而言之,輕度高血壓患者需要治療與否,得視不同個案而異。根據美國「Hypertension Detection and Follow-up program」自1970年以來的研究認為:「輕度高血壓是需要治療的」。他們的實驗組比對照組的死亡率可減少20.3%,腦溢血減少45%,心肌梗塞減少54%;而根據台大醫院曾文賓教授十多年前的調查指出,輕度高血壓患者比正常血壓者的死亡率來得高。因此,輕度高血壓患者也是我們值得重視的。當然,除了要重視這類病人的非藥物治療如減少體重、減少攝取鹽分、減少喝酒和多運動外,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所考慮的因素和處理的準則,也是一個判定對輕度高血壓患者治療與否的不錯方式。有些學者認為:「沒有適時對輕度高血壓患者作治療,未來發生中度及重度高血壓患者的機會可增加60%」。所以,希望患有輕度高血壓患者或第一線的基層醫師,大家都有共識,共同為防治這個「無聲的殺手」─「高血壓」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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