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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看法/非理性言論 別亂讚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有網友在臉書按「讚」或附和、評論而挨告,律師林俊峰認為,任何人透過任何媒介發表論述,都須負法律責任,但若只是針對他人留言內容按「讚」,屬於「單純回應」,不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林俊峰說,只要留言內容不涉及人身攻擊,針對事實發表意見,都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但被罵的人通常會認為按「讚」是附和而一併提告,因此網友若看見他人臉書留言涉及非理性言論,記得不要隨便按「讚」,以免遭訟累。

林俊峰也表示,誹謗罪構成要件是口語侮辱,若以「文字」或「圖畫」妨害他人名譽,即構成加重誹謗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不過此罪屬於告訴乃論,只要兩造達成和解、撤告,檢察官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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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健保卡損壞更換
竟要200元

 







換卡比一比

 

〔記者魏怡嘉、林嘉琪/綜合報導〕目前銀行金融卡、信用卡損壞換發一張,大多只要付一百元的工本費甚或免費。但健保IC卡一旦因人為因素損壞,卻要付兩百元工本費,每年補換發高達上百萬張卡,不少民眾認為不合理。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更質疑,此次東元以低於底標六千萬的價格,取得IC卡標案,成本已降低,應該調降健保IC卡換卡的工本費。

 

張先生的健保IC卡壞了,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換卡,承辦人員說,因為IC卡晶片上有一道刮痕,所以是人為因素損壞,要收兩百元工本費。張先生很不服氣,因為他不知晶片上刮痕從何而來,再者,辦一張要兩百元,是銀行金融卡換卡費用的兩倍,又不能不辦,政府根本是在搶錢。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署是國內最大的發卡單位,理論上卡片的工本費應比銀行金融卡還低,再者東元此次以低於底標的價格取得IC卡標案,顯示製作成本隨著技術成熟,已經不必這麼高。換卡工本費實應調降,至少應優先對經濟弱勢的民眾調降。

 

健保署︰非人為因素
可免費換卡

 

健保署承保組長葉逢明解釋,健保IC卡因記載民眾的就醫資訊,為避免個人就醫隱私資料外洩,資訊安全等級比照自然人憑證,而目前自然人憑證換發一張工本費是二百五十元,相較之下,健保IC卡已經算比較便宜了。他也強調,對民眾卡片損壞的原因,多從寬認定,只要肉眼看不出晶片有外力損傷,都視為非人為因素造成,可以免費換卡。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健保署更換健保IC卡有更換成本,酌收少數費用可以理解,但是應考量弱勢族群等不同族群提供補助。

 

一般信用卡最久10年期限,時間一到,銀行都會主動寄新的卡給當事人,而健保實施至今將近20年,健保局老早就該主動寄新的健保卡給投保人,換用才對。所以第一次換卡,不管甚麼原因,都不能再收任何費用,世界上哪有東西用了20年都不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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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不可廢?太可笑了!

 

 

◎ 何瑞修

 

署名台灣大學名譽教授之劉廣定先生,在中國時報發表〈立院通過成立,特偵組不可廢〉一文。

 

文中指出:「特偵組是立法院通過成立的,…當年成立特偵組的原因依然存在,豈可遽予廢除?」而依憲政體制設置之「(台灣)省」,對國家發展的貢獻應不下於特偵組,都可以在一九九七年七月,經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予以虛級化(凍省),只要修法廢除,特偵組豈有不可廢之理?

 

特偵組成立的目的,在使原設於高檢署之下的「查緝黑金中心」法制化,擔負打擊黑金及權貴犯罪的任務。如果成立特偵組的原因依然存在,不正是代表著馬政府團隊還充斥著黑金及權貴犯罪?回頭看看這幾年特偵組的工作表現,不僅乏善可陳,更嚴重的是,檢察總長黃世銘竟越級夜奔總統官邸,以濫權監聽資料做為證據,向總統報告其認定之「關說」情節,並貿然對外公布譯文。不僅使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遭受質疑,也讓檢察系統捲入政爭,若不廢特偵組,又如何能杜悠悠之口?

 

文中「無濫權違法行為者,實在用不著擔心被監聽」的立論,實難苟同。檢警調治安情治機關因犯罪偵查之需要,經法院核准進行「監聽」,確係針對特定犯罪嫌疑人,在「正常」民主體制下,善良公民確實不用擔心被監聽。問題是,統治者以特偵組監聽所得而未經分案調查之譯文,率爾發動政爭、剷除異己之做法,非民主國家領導人所應為,特偵組被譏為「東廠」,正是「善良」人民憂心被政府恣意監聽的結果。

 

該文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曾建議廢除死刑,但與多數民意相悖之例,批評司改會向監察院陳情,指責黃總長與特偵組濫權違法一事,並非是「民間」的多數意見。廢除死刑之議,正反意見之陳述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至於司改會陳情監察院請求調查政府機關和公務員有無違法濫權,更是人民保障自身權益所應為,與「民意」之多寡無關,兩者實不能相提並論,劉教授的說法不具說服力。

 

如果多數民意支持廢除特偵組,那麼,立院通過成立之機關豈有不可廢之理?

 

(作者為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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