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看法/非理性言論 別亂讚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有網友在臉書按「讚」或附和、評論而挨告,律師林俊峰認為,任何人透過任何媒介發表論述,都須負法律責任,但若只是針對他人留言內容按「讚」,屬於「單純回應」,不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林俊峰說,只要留言內容不涉及人身攻擊,針對事實發表意見,都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但被罵的人通常會認為按「讚」是附和而一併提告,因此網友若看見他人臉書留言涉及非理性言論,記得不要隨便按「讚」,以免遭訟累。

林俊峰也表示,誹謗罪構成要件是口語侮辱,若以「文字」或「圖畫」妨害他人名譽,即構成加重誹謗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不過此罪屬於告訴乃論,只要兩造達成和解、撤告,檢察官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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