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鍋 真該死 過期3年 竟改包裝賣

未來咖啡 黑心醬包 賣4千店 犯行逾2年 300品項出包 勒令停工

2014年11月20日
真鍋公司及旗下關係企業被查出黑心竄改有效期,甚至將過期3年的醬包改標後再販售。黃彥傑攝

【張沛森╱桃園報導】黑心商人到底何時才會停止荼毒國人健康!食安新法前天才三讀通過,桃園衛生局昨就查獲真鍋食品竟將過期三年的醬料,更改有效期限到明年,重新包裝後販售,並將熱銷的三合一咖啡也延長有效期限,製造「未來食品」。昨共查獲十四項、八千多箱問題產品,初估犯行已持續兩年,受波及的下游業者超過四千家,衛生局懷疑逾三百項產品也有問題,已勒令其停工,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對此,消基會董事長陸雲昨痛批「太可惡了!簡直是傷天害理!」


食安問題追追追
 
 

國內知名的真鍋珈琲,二○○一年由商人林治國取得商標權經營,近年實體咖啡店銳減,並轉型成食品供應商,專門供應三合一咖啡包、糕點等食品,包括全聯、台糖、大潤發、OK便利店、伯朗咖啡等大型連鎖企業均販售該公司產品。三年前塑化劑風暴時,真鍋就捲入其中,這次又被桃園縣衛生局查出賣過期食品,嚴重欺騙消費者。
桃園縣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真鍋食品販賣過期食品,縣府前天起兩度到真鍋旗下呈康食品八德廠和真善美汽車旅館等地稽查,查到業者涉嫌將三年前就到期的「法式鮮蔬什錦醬包」,變造有效日期為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將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到期、過期近一年的骨腿(冷凍雞腿),變造有效日期至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宜蘭衛生局也查出,呈康食品宜蘭廠將過期的漢方鱘龍回齡湯、漢方鱘龍高膠回齡湯、漢方回齡煲粥重新包裝後販賣。

真鍋即溶咖啡保存期限僅3年(紅線處),有效日期卻是4年後的2018年1月12日,成為「未來咖啡」。張沛森攝 查封8千箱
桃園及宜蘭稽查人員在真鍋廠房封存八千箱問題商品,經查問題食品流入下游約四千家業者。翻攝畫面
真鍋負責人林治國昨遭桃園衛生局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資料照片

出貨才標有效日期

衛生局還查出,業者將過期約一個月的芋頭香精原料,製作香草芋泥蛋糕,更自行將「藍山風味咖啡」、「原味無糖二合一」、「曼特寧三合一」等包裝咖啡飲品的保存期限,自動延長二到三個月;或是在鯖魚、鯛魚、「阿布蛋糕系列」製成時,不標保存期限,要出貨前才標上,檢舉函還指有些蛋糕甚至做好半年後,要出貨時才標上有效日期,相當惡質。

負責人詭辯遭送辦

桃園稽查人員在現場封存四千箱問題商品,且依業者的生產紀錄等資料,發現至少已從事犯行兩年以上、問題食品流入下游約四千家業者,恐有另外逾三百項產品也有問題。
而宜蘭衛生局昨也在呈康食品宜蘭廠查到「雞尾椎」、「帶骨雞腿」等共四千七百多公斤、約四千箱的逾期食品,懷疑是要竄改其保存期限後再販售,已將該批食品全封存。
負責人林治國昨面對稽查人員詢問閃爍其詞,先推說是工人因趕貨才會疏忽,之後又改稱不清楚為何發生此情形,最後又全盤否認。衛生局昨把相關資料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勒令呈康及真鍋兩家工廠停工。


真鍋集團黑心品項

難依食安新法開罰

律師廖芳萱表示,雖食安新法三讀通過,但須經總統公布實施日期,且法規若是修改加重的話,仍是依照行為時的法律,不會追溯,除非法條內有特別規定。
律師陳亮佑指出,以過期的原料製作食品、製作未來食品的行為,已觸犯《刑法》妨害農工商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也觸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詐欺罪,並恐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食品有攙偽或假冒,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也批評:「業者不能為了降低成本,犧牲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他坦言降低成本是提高利潤最快的方式,但這並不是忽視食安的藉口,他也強調,政府雖然將食安相關罰則提高,但食安問題仍層出不窮,政府應增加稽查人力。


 

阿布蛋糕系列法式鮮蔬什錦醬骨腿

真鍋珈琲小檔案

●負責人:林治國
●資本額:5千萬
●創立:1992年由日本引進台灣,原名「KOHIKAN真鍋珈琲館」,由國際商聯代理,但因財務危機,1999年「真鍋珈琲」品牌商標被銀行拍賣,2001年由現負責人林治國取得;原「KOHIKAN」改名為客喜康,並在中國沿用「真鍋珈琲」之名,造成兩岸真鍋同名不同體系
●經營項目:真鍋珈琲館、食品零售通路
●爭議事件:
.2011/08/12消基會抽查發現真鍋「黑糖風味奶茶」用的是砂糖,雖無違法,但易誤導民眾
.2011/06/02塑化劑食品風暴中,真鍋向使用塑化劑、起雲劑的金果王公司下游開元食品公司進貨
.2009/08/24真鍋自製三明治被北市衛生局驗出生菌數超量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王小姐
33歲
編劇

【民眾看真鍋竄改有效期】很不道德

我曾買過真鍋珈琲等飲品,其實我覺得很多廠商都會竄改製造日期,為了賺錢而這樣做,真的是很不道德,政府相關單位應嚴加取締,消費者應連署向廠商求償。



黃先生
24歲
學生

拒絕消費

我覺得竄改有效日期非常離譜,問題食品吃下去後,對身體的危害不是賠錢就能解決,再多錢也買不回健康,但這種小額消費我應該不會特別向廠商求償,近期內也不會再上門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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