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目的就是追尋快樂?


 

許多人認為,人生的意義就是追尋快樂。

 

當然,對於究竟怎樣的快樂,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

這樣的問題有不同的看法:

1.有人認為生活樂趣、吃喝玩樂等是最直接有意義的;

2.有人認為要追尋心靈的快樂像是藝術與美學等心靈饗宴;

3.也有人認為像北宋范仲淹一樣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所獲得的,盡了責任的快樂,才是最重要的;

4.或者近年來有許多人認為,要像儒家學者一般主張符合良知的快樂,才是真正的樂趣;

5.另外還有道家般的大自在的感覺;

6.或是強調佛家悟道的內心情境等等。

 

當然,世界上最多人喜歡的快樂就是古人所謂的四大樂事:「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總之,不管是那一種快樂,許多人認為人生的目的就在於追求快樂。

 

而且,事實上,許多人的確用這樣的態度與目的過生活,其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吸毒者。

 

由於某些毒品可以讓人在短暫的時間中獲得極大的快樂,許多人沉迷於這樣的情境中無法跳脫或甚至是不願跳脫,而這樣的情形也可以在白老鼠的實驗室中觀察到,將受試的白老鼠腦內的快樂中樞裝上一個小小的裝置,當白老鼠壓到某一個按鈕的時候這個裝置就會起作用而刺激其大腦某特定部位而讓它感到快樂,實驗結果,白老鼠不吃不喝不睡甚至連交配也沒興趣,每天一直在按那個按鈕,直到餓死為止。

 

不管是其他動物或是人類,追求快樂似乎是一種天性,那麼,如果遵循天性就是人生意義的追求,這應該就是人生的意義了吧。


 

然而,在追求人生意義的思考過程中,美國現代哲學家諾齊克(Robert Nozick, 1938-2002)在論證中指出,無論是那一種快樂都不可能是人生真正的意義與目的。

 

其論證大概如下:
假設有一個經驗製造機 (experience machine, 簡稱 EM)可以帶給你任何可能的經驗或感覺,例如,你給世界帶來永遠的和平,或你踹某人幾腳,或和某超級巨星談戀愛,或成為大音樂家,或甚至達到天人合一以及悟道的心靈境界等等。


 

而且,為了逼真起見,當你在體驗的過程,你會忘掉你真正的自己,也就是說,EM 製造出(對你來說是)「真實的體驗」。當然,這麼好的東西是大家都想玩的,你或許會選擇玩幾個小時,或輸入一個程式變化不同的經驗連續玩幾天,甚至幾個月。

 

然而,問題來了,有沒有人願意拿他的餘生都來玩這個? 也就是說,你設計好你餘生的所有經驗,然後進去玩後你將不會知道這是你的設計,也不會知道未來會如何,你的一生將會是充滿快樂的,無論那一種快樂,直到死為止(當然, 若你想充滿倒楣, 悲傷, 也隨你便)。那麼,你是否願意進入EM呢?


 

在這樣的假設下,令人感到有趣的現象是,在仔細思考後大多數人都不願意。雖然,我們一直在追求快樂,但是,一旦可以藉由這樣的方式獲得的時候,有理性思考能力的我們卻裹足不前了,為什麼會這樣呢? 這表示無論那一種快樂都不能真正滿足我們的內心深層的欲望,快樂不能讓我們在內心深處不經由與人比較而獲得「人生如此,夫復何求?」的滿足感,如果人類內心深處真有一個指導我們朝向人生意義的核心關鍵,那麼,顯然這樣的關鍵直覺告訴我們快樂不是人生的目的,無論是上面所說的那一種快樂。


 

當然,有人會覺得在弄清楚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之前討論這樣的問題似乎言之過早,因為,如果人生真的沒有任何意義,那麼,一切追尋也都沒有意義了。

 

但事實上,人生意義的議題上卻必須先假設人生有意義才有討論的價值,因為,如果人生真的沒有意義,那麼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沒有意義了。

 

有些人因此而感到沮喪,但是,如果人生真的沒有意義,那麼,一切對沒有意義的沮喪也都沒有意義,而且對於「生命沒有意義」這個發現也沒有任何意義,所以,我們也根本不用去討論人生無意義的選項。

 

何況,以目前來說,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似乎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我們的思考無須被一個無解的問題卡住,我們可以先行略過這個問題,因此,在人生意義的問題上,我們可以直接問,如果人生真的有意義,那麼,意義是什麼?


 

當然,在弄清楚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之前,還是有許多人不願意直接假設人生有意義,因為這樣的假設像是在建立一個空中閣樓。

 

這時,我們可以借用法國哲學家巴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的賭博論證套用在這個議題上,如果人生真有意義而且我們能夠找到人生意義,那麼,如果在努力尋找後我們找到了,我們將贏得人生。

 

但如果人生事實上沒有意義,在我們努力後當然仍舊沒找到,這時,由於人生的一切都沒有意義,所以我們也不可能損失任何有意義東西。但如果人生真的有意義而且我們有能力追尋的到,但我們卻因為假設人生沒意義而沒有努力去追尋,那麼,我們將失去發現人生意義的機會。

 

也就是說,假設人生有意義而且努力去追尋的選項是只可能贏不可能輸,而另一個選項卻是只可能輸不可能贏,那麼,一個有理智的主體在人生問題的態度上自然知道該如何下賭注了。


 

因此,人生意義的探討應先站在假設人生有意義的基礎上才會有贏的機會。然而,在問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還需要先假設我們有能力發覺人生的意義,或至少當我們發覺人生的意義時我們可以知道那就是人生的意義,否則,如果當我們已經追求到人生意義的時候卻仍舊無法判斷這就是人生的意義,那麼,我們似乎也不用追求人生意義了。

 

也就是說,我們天生就應該至少已經內建了一個本能能夠判斷何者是人生的意義又何者不是,否則,人生有意義的假設也是無用的。

 

那麼,在這樣的假設下,我們藉由上面的討論知道,一切可以經由EM製造的感覺經驗都不可能是人生的意義,因為我們本能的不滿足於此。


 

簡單的說,如果我們相信人生有意義而且當我們發現人生意義時至少自己能夠知道,那麼,內心深處一定有一個能讓自己知道人生意義的功能在運作著,而能夠扮演這樣的功能的是什麼呢?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我們自然而然最想要的東西,也就是內心深處的一種完全的滿足感。

 

如果不是這樣,那麼,人類豈不就是天生要被騙的嗎? 如果某個經驗能夠讓大多數人產生這種滿足感,那麼,大家應該會真正的知足而願意進入EM之中,既然大多數人不願意進入EM之中,那麼,不會有什麼EM能讓大家產生這種滿足感。


 

那麼,透過這個經驗製造機的論證可以發現,任何一種快樂,甚至任何一種內在感覺都不可能是人生的目的。

 

因為,無論是什麼樣的經驗都無法讓我們感到徹底的滿足,那麼,一旦我們把一切快樂都除去了,還有什麼可能是人生的目的呢? 在繼續這個討論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看看托爾斯泰所發現的人生的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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