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同居後 看清現實

 

Q:今年28歲,最近室友結婚搬出去,相戀兩年的男友搬進來同居,南部的父母還不知曉。才住兩個月,我就覺得與他同居是個錯誤,感覺很難再愛他了,我也談不上來為什麼。男友工作為上,可以鞠躬盡瘁,每天下班後抱怨累死了,什麼事也不想做,連垃圾也不肯倒,所有家事都是我在做。

週末他不是帶工作回來做,就是在家看電視當「休閒」,無法拉他出去逛街、遊玩,我很喜歡這個租來的公寓,剛簽了一年的新租約,若請男友搬出去,我無法負擔全部房租,且我和他也玩完了,怎麼辦?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兩人在戀愛時就得先了解彼此的價值觀、生活習慣及人際關係,若差距太遠且無法磨合,雙方就會發現彼此的不合適性。妳先前沒有仔細觀察男友的個性及生活哲學,卻在同居後看清楚他原來是「男主外女主內」的潛在大男人主義者,未意識到同居的相互責任及顧慮妳的感受。

如果妳對男友的愛已消失,下決心不在這份關係中做努力,那妳就得做分手的準備。原本是兩人分手之事,現在卻因租約及租金之事將妳卡住,且妳自己似乎也眷戀住了好一陣子的公寓。

只是現在妳是如此不快樂地生活在此公寓中,即使男友肯搬出去,妳也容易觸景傷情。因此若能自個人儲蓄中撥一筆錢或向親友借貸,與男友在租金方面協商,讓他繼續住下去,甚至幫他招貼找一個男室友分租,也是一種解決方式。

分手當然要請男友搬出去。兩件事一起做並不容易,而以吵架或指責來分手是不恰當的,必須要找時間盡量與男友溝通,讓他了解他不能滿足妳所需要的生活,而妳也無法再提供他習慣的同居生活,在雙方心理上均能接受後才能和平分手,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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