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案 高振利30 年刑

 
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涉嫌在橄欖油等48種油品內摻入棉籽油、銅葉綠素等販售,董事長高振利昨被檢方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罪嫌起訴,並請從重量刑。(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湯世名、張聰秋、吳為恭/彰化報導〕大統長基食品公司董事長高振利涉嫌在橄欖油等四十八種油品內摻入棉籽油、銅葉綠素等販售,彰化地檢署昨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罪嫌將他起訴,並認為高振利涉偽摻油品長達七年,不法所得高達十八億五千餘萬元,除建請法院全數沒收,並請從重量刑,刑期最重可達卅年。

彰檢動作創紀錄 僅花10天偵結

彰檢偵辦大統黑心油品案,從十六日發動搜索到昨天偵結起訴僅短短十天,不僅創下國內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的最快偵結紀錄,聲請沒收不法所得的金額也可能是同類案件之最。

檢方起訴後,高振利的手機關機,大統線西廠辦公室電話沒人接。大統員工透露,連日來高振利多待在廠區處理公司事務,外出時改以計程車代步。昨天一群經銷商到廠區抗議,公司也派幹部代表出面協商。

起訴書指出,大統公司負責人高振利(六十一歲)從事食用油脂的製造、販賣,為降低製油成本以牟利,竟指示調配科長溫瑞彬(五十三歲)及作業員周昆明(三十七歲),從民國九十六年一月間起,在調製純橄欖油、橄欖調和油、純葡萄籽油、花生調和油、紅花籽油、純麻油、苦茶油、辣椒油等八項油品時,涉嫌加入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銅葉綠素」調色,或以其他油品調製假冒,七年來大賺十八億五千餘萬元。

高振利稱 利益龐大才愈陷愈深

高振利除了向檢方坦承犯行,也供稱由於利益龐大才會愈陷愈深,他對自己的行為及對民眾的傷害感到萬分後悔。

檢方認為,三人同時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罪嫌,以及刑法第三三九條第一項詐欺罪嫌,為想像競合犯,總共八項油品的摻偽或假冒,應以詐欺犯行數罪併罰。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指出,高振利為圖個人私利,在相關油品內摻偽、假冒、添加銅葉綠素,且時間長達七年,銷售數量龐大,惡性重大,除建請法院對高從重量刑,不法所得十八億五千餘萬元,也建請法院沒收。

黃智勇表示,依刑法數罪併罰規定,宣告有期徒刑者,各刑合併的刑期不得逾卅年,因此高振利恐面臨最重達卅年的刑期。至於溫瑞彬、周昆明二人,為求生計,迫於無奈而犯罪,檢方認為其動機尚可憫恕,均建請從輕量刑。

富味鄉提1.6億資產 供檢扣押

〔記者吳為恭、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鄭智文、戴連宏、陳隆翔追查發現,富味鄉除已有二十五項油品標示不實外,另還有三項「黑麻油」涉嫌摻雜較低價的黃麻油,販售近四年來不法所得高達一億元,富味鄉董事長陳文南及常務董事陳瑞禮兩兄弟除了坦承犯行,並當場提供新北市五股區總公司及彰化縣芳苑鄉工廠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供檢方扣押,市價約一億六千萬元至二億元。

檢方昨到富味鄉彰化縣芳苑廠區查扣財產清冊,並召開臨時偵查庭,陳文南訊後請回,陳瑞禮則以一百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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