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係
   
 

  是指人與人互動時存在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心理性的,是對兩人都發生影響的一種心理性連結。

綜觀一切不同的人 際關係大致分為三大類。

1.以感情為基礎的人際關係
 

此類的特徵是存在於人與人之間的心理性連結靠感情。
 

又可區分為兩種:一種為親情關係,一種是友情關係。

2.以利害為基礎的人際關係
 

此類的特徵是存在於人與人之間的心理性連結靠認知。
 

惟當事人對利害的認知未必只限於經濟上的利益,而是擴展到社會的、權力的、政治的各方面的利害得失。
 

社會上一切「交易」式的活動,都以利害關係為基礎。

3.缺乏任何基礎的陌路關係
 

此種人際關係存在於路人之間,彼此間並不存有心理性連結。



1.接近且相納

此經常見面是友誼形成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人與人空間上彼此接近,未必一定彼此吸引,也可能接近久了彼此生厭。

因此,人際間的接近,只能視為人際吸引的必要條件,不能視為充分條件。

接納是指接受對方的態度與意見,及對方的觀念與思想;對他的為人處事的方式,不但感到興趣,而且表示適度的讚許。

2.相似或相輔

人與人之間的相似處很多,諸如年齡、學歷、興趣、嗜好、態度、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等等,都可能彼此相似。

由於某種方面相似,而可能彼此投契,可能情投意合,終而成為親密關係。

相似有助於相交,可以由以下兩點解釋。一為具有相似興趣的態度者,多趨於參加同類的活動。

一為凡是年齡、學歷、興趣、信仰等各方面相似者相交往時,彼此間的意見容易溝通;而在意見溝通交流的過程中,由於個人的見解引起對方共鳴,因而格外覺得珍貴。

3.性格與能力

性格與能力不僅是應徵工作或從事職業的成功要素,就是在人際關係上也是引人注意與令人欣賞的重要條件。

一個人如果具有誠懇、坦率、幽默等性格,在人際交往中比較能夠吸引別人注意,也獲得別人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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