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什麼 看眼神就知道

文/許佑生

春天,萬物從冬蟄中復甦,充滿生命力,容易讓人聯想到「發春」。當大家說到自然界的「春」意盎然時,有時不免俏皮地把「春」字念成重音,似乎非叫人想起「春」心蕩漾。

春天,的確是動物發情、繁衍生殖的季節;但根據統計,如果青春期最可能拉警報、有狀況,則是夏季。亦即,青少年若有了性關係,那麼第一次的性,往往多發生在夏天。

因為夏天氣候暖和,不必像冬天禦寒,包裹得像一粒肉粽,單薄的衣衫多少會讓人更注意到身體的存在。而且夏天活動量大,往外跑的機會增加,可以挪用的時間也多了許多。

青春期發生性行為的對象年紀也有玄機,以青少女為例,她們的第一次性對象多數是大1-3歲的男生;青少男的第一次性對象,若非同齡,便是比他們年紀小。

這頗符合社會中兩性的心態趨向,女孩子對年齡稍大一些的男孩有安全感,偏向被帶領的角色,適得其位。男孩多半不會挑年紀比他們大的女孩,擔心對方可能已有性經驗,自己第一次表現好與壞會被評分,很有心理壓力。

《不怕小孩問》這是一本專給父母看的親子性教育指南,提及女孩到男友家一起溫書,當媽媽開車去接她時,一看她不敢正面相迎的眼神,以及彆扭的肢體語言,心想:喔,NO,他們鐵定做了第一次。

美國除了大都市,其餘因地廣居住密度分散,未成年孩子到哪裡去都需要父母開車接送。如果孩子在學校、朋友家、聚會時剛有過甚麼私密行逕,羞澀未消,紅潮未退,便很難逃過父母的法眼。

不過,台灣社會就不一樣了,交通方便,地方就這麼一點大,孩子上學、外出逛街或跟朋友相聚,隨便跳上地鐵或公車直達目的地,無需勞駕父母開車接送,也免了大人眼神的盤問。

台灣的青少年越被賦予更多的自由,也要心裡有數,相對地,就必須扛起更多自己督導的責任。享有權利、付出義務是成正比的。父母相當程度信任你,你最好不要哪一天低頭嚅囁說:「我懷孕了」、「我讓人家懷孕了」,以驚嚇他們做為回報。

那樣,就挺不公平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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