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過「同婚」 省思婚姻亂象 】

在「同志婚姻法」的議題中,其實涵蓋了同志、婚姻、立法這3個不同的主體,遺憾的是,多數人都把焦點放在了「同志身分」和「應否立法」的論戰中,細想,如何讓婚姻(家庭)能夠和諧、幸福、長久,不才是大家應該更為關心的重點嗎?

我的感慨其實是源自最近頻頻出現的社會新聞,包括:「快取寶負責人跑路,生父斥不孝」、「人倫悲劇!男持刀砍妻女後自刎」、「感情疏離,逆子撞死父裝沒事」、「藝人告名醫夫外遇,結果敗訴」、「母子裡應外合,告倒花心夫」。

而最讓我感嘆的是,被斥為不孝的落跑孫姓商人,竟是他老爸外遇所生,所以後來隨母親嫁人,才分別有了生父和養父;

至於控告名醫外遇的妻子,其實當年也曾是小三身分,只是如今扶正後,又怒告丈夫另結新歡有了小四。

其實,劈腿或外遇生子都已經不算是新聞了,因為現在連虐死子女、逆子弒親、莽夫離婚後殺進前妻娘家的事件都時有所聞;

所以每當反同團體暢言「家庭倫理」、「道德規範」的大道理時,同志就會反嗆說:為什麼不立法規定,孩子未成年前父母不得離婚、離婚5年內不能再婚、外遇生子應該處以刑罰……

根據最新的統計,在過去10年間,台灣未婚男女新增76萬人,「顯示國內遲婚狀況越來越明顯」;

另一方面,單親家庭不但暴增5成,而且主要成因也由配偶死亡或失蹤,轉變成未婚或離婚,換句話說,「由家長自主選擇所形成的單親家庭,已經多達59.6%」。

因此,我們是不是應該藉著「同婚」議題,轉而認真看待由婚姻亂象所衍生的社會問題呢?
【 文/蔣明白〈異同OPEN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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