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姦夫淫婦的進化 】
老婆帶著徵信社人員,撞開門,當場逮到丈夫通姦證據。
這一對姦夫淫婦衣衫不整……」彷彿還是不久前,報紙的社會新聞仍出現「姦夫淫婦」、「狗男女」這樣的字眼;
但現在奸啦淫啦蕩啦都退隱了,改用不痛不癢的小三、情婦。
連通姦二字也已鮮少在江湖走踏,由晚輩「外遇」、「出軌」接管生意,改了菜色,原本叫人又愛又怕的麻辣味不見了。
歷史上最有名的姦夫淫婦,便是西門慶與潘金蓮,他們「典範在夙昔」,後人雖難以匹敵,卻可東施效顰。
通姦、姦淫這兩個詞,屬於鹹濕重口味,被罵成姦夫淫婦,字面意思是寡廉鮮恥;詭異的是,有時居然透著些許悲壯。
冒著東窗事發、千夫所指之風險,老子還是要尋快活。
真到事發時,那就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索性名聲敗壞吧;
但內心可不認帳,自比為風流西門慶,只不過倒楣被抓包。
只是愛了不該愛的人
「姦夫淫婦」一詞不再通用,並非社會真的沒有姦夫淫婦了,實際上偷吃數量反而比以前更多。
從前稱謂姦夫淫婦,終歸是人家的事;
現在婚姻的自律、他律都鬆弛,變得很難說了,搞不好就會是自己的事。
如果現在還使用這一難聽詞彙,則人人都有可能遭染黃,如在護照蓋個「淫蟲」章。
不如大夥有默契,不要再講得那麼難入耳。
於是乎,姦夫,美化成「愛上一個不回家的人」;
淫婦,美化成「你說你愛了不該愛的人」。
連「撿屍」這個往昔聽來挺恐怖的新詞,都堂堂竄出頭了,誰還會使用「姦夫淫婦」
這個道德意味濃的老掉牙標籤?姦夫,就是煎夫,喜歡炒炒飯嘛。
淫婦,就是吟婦,喜歡吟哦叫床嘛。
【 文/許佑生《性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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