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中國政府            

 

明天是國民黨的國慶,「中華民國」還在嗎?馬英九帶領的「中華台北」團隊,愈來愈貼近北京的「一國兩制」,逐步被國際社會視為中國的藩屬;而他在台灣執政的「中國政府」,缺少台灣味,脫離土地和人民,漸漸成了無根的蘭花。

這五年來,中華民國「國恩家慶」談不上,「國仇家恨」也忘光了。滿朝文武,不敢向北京政權說不,宛如插標賣首的販夫,任憑敵人秤斤論兩,北京高官進出台灣如入無人之境,馬卻還作著他的白山黑水、終統的清秋大夢。

馬氏公卿封官圖,完全不顧台灣人口比例,猶如一幅中國風貌的圖像。曾幾何時,五院院長,外省居三;若此番追殺王金平得逞,國會亦將由外省籍掌控;莫論司法院早有外省籍「影子院長」的傳聞。

內閣本省籍大臣,越來越少,教育部長、國防部長、經濟部長、法務部長、文化部長、陸委會主委,都是外省籍人士。外省籍人士大抵出身軍公教背景,缺乏農工為主體的生活經驗,雖論個人成長背景無從選擇,但若政府成員同質性過高,決策品質必然殘缺不全,無法綜觀全局,馬只在乎任命自己人,卻害慘了所有的國民。

這次發動政爭追殺王金平,主其事者的鐵三角、四人幫,無一是本省籍人士,連戰、吳伯雄等本省籍大老,勸止政爭的肺腑之言盡付東流;這樣的愛馬仕「中國政府」,怎可能貼近台灣土地?更不可能贏得台灣人民的尊重!

就在雙十節的革命紀念日,奉勸馬英九,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不是你終極統一的基地。(陳杉榮)

【下文摘自/ 2013.10.9/自由評論 /網友 Shengtsai Mao 】

 

台灣是我們的國家,台灣人民不早日公投立國,實現獨立國家願望,惡鄰虎視耽耽企圖併吞,危機日增!馬英九叛國利用一中賣台,台灣隨時會被中國併吞,危機更為急迫!

台灣人民要自我尋找自己的國家名稱,行使自決權,公民投票制憲正名,自決立國,台灣才能出頭天!

台灣公投決定台灣前途的日子,已經到來了;奄美、關島、帛琉、福克蘭群島等等都是台灣的鏡子!

聯合國在1945年6月26日已經決議:台灣要成為獨立的國家!天佑台灣!

1945年10月25日盟軍接管台灣的日期,要故意安排在10月24日聯合國成立後第二天,晚一天接管台灣,乃因1945年6月26日聯合國成立前之籌備會議,已經決議二次大戰後所有殖民地、佔領地全部要交給聯合國託管,由聯合國扶持成為獨立的國家,聯合國憲章並規定領土託管及人民自決的條文!故簽定舊金山和約時才同意日本僅宣佈放棄台灣澎湖領土,而省略台灣澎湖主權的接受國家。

日本在1945年8月15日已經宣告無條件投降,而台灣接管日期要安排在投降之後二個多月,且舊金山和平條約延遲到1952年4月28日才簽定生效,原因在此!

此後聯合國扶持一百多個國家獨立並成為聯合國會員國,證實接管台灣日期是刻意安排!

領土變更要簽訂國際和約才有效,日本依舊金山和約僅宣佈放棄台灣澎湖,未將台灣澎湖交給任何國家,其領土主權依據國際法當然歸屬台灣人民所有。⋯⋯


台灣未能制憲,現今仍用虛假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延續蔣家非法竊據,縱使台灣人民在黨國控制下有投票選舉,但選出來的「總統」或民代,最多只是延續二次大戰後接管台灣的軍事統治,不能代表台灣或中華民國是獨立的國家。

何況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上,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23國提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大會表決結果,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了A/L.630草案及l、2號附加文件,此即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聯合國此項決議:蔣介石非法代表中華民國而被驅逐出會場。證明中華民國確實早已在1949年滅亡了!蔣介石帶領戰敗的黨軍來台灣,如同逃亡泰國北部的反共救國軍一樣,國際法上都不是流亡政府或是國家。台灣人民自應依據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公投立國制憲,成為主權完整的國家!

公投自決救台灣,正名制憲,是台灣唯一生存之路,如何為之?

台灣之路,以美國意向及台灣人民意願兩大力量為走向,台灣人民要看美國臉色,而美國佔領台灣後仍未脫離管轄,主宰台灣前途,但人民意願卻是美國觀察重點!日本奄美群島在二次大戰被美國佔領,由於住民公投自決歸為日本領土,美國乃於1953年12月24日交給日本;又關島於今年要舉行公投,決定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或加入美國,均可供台灣人民借鏡!

自由意志投票,反應真實民意,是公民自決的原則,由於中國黨控制台灣,民主不能生根,投票無法顯示自由意志,美國當然不敢放手公投,以防中國黨操控投票錯表民意,違反舊金山和約規定,因此台灣每次選舉投票,美國都嚴密觀察

如美國支持公投,台灣前途交給住民選擇,則國際社會自會尊重台灣人民自決意願,此路完全拋棄虛假一中障礙,簡潔正當合乎聯合國憲章,當然是台灣人民首選!

美國同意公投如有困難,要在現行體制下公投自決或正名制憲,首先面臨中國黨宰殺公民權的鳥籠公投法,勢必廢除或大幅修正,符合民主法則才可能公投!

再說如要修憲立國,前之經驗已證明僅延續虛假的中華民國統治,國際社會不會承認主權獨立國家,徒勞無功!何況中國憲法修憲規定已僵化,除非民進黨贏得立法院四分之三席位奇蹟,否則鐵定不能實現,死心吧!中國黨的魔手,是不問台灣人民死活的,怎會放棄台灣利益?

公民投票權是制定憲法成立國家、保衛人民生命財產,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是公民神聖的權利,也是公民責任!只要公投通過,國際社會就會承認,不要遲疑受限中國黨制定的鳥籠公投法所騙!

公投自決正名制憲,決之於台灣人民意志,大家同心一起來公投,就讓反公投反民主的中國黨氣死吧!

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中國黨在中華民國滅亡後逃命流竄海外台灣,以槍桿仔戒嚴非法據台享受特權,讓台灣人民迄今沒有國家及國籍!台灣民主不能生根,人民思想腦海仍在「黨國」所偽造的虛假國家~中華民國及竄改的中國歷史,六十多年來欺騙、洗腦的教育,社會文化充滿被扭曲的歷史與社會價值,統媒主導社會動脈,在「黨國」控制下,台灣人不知沒有國家及國籍的真相,民主意識茫然,國家認同錯亂,不能與鄉土意識結合!如今中國黨反與共產黨結合,圖謀利用一中併吞台灣!

回想1945年10月25日蔣介石奉美國太太平洋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之第一號命令,代表盟軍到台灣接受台灣之日本軍投降,在台北公會堂(中山堂)受降典禮上是高掛著美國、英國、法國及蘇聯國旗,表示蔣介石只是代表盟軍到台灣接受日本投降,這與蘇聯代表盟軍接受中國東北、麥克阿瑟親自到日本本島接受投降一樣,都只是暫時接管日本戰區而已,沒有涉及該接管領土之歸屬問題。

蔣介石派陳儀代表盟軍接管台灣後,竟違反國際法將「暫時接管」當作領土「合併」,視台灣為其「戰利品」。欺騙台灣人說光復台灣回歸祖國,謬指台灣為中國一省,更違反戰爭法將台灣人之日本國籍逕行強制改為中華民國國籍,嚴重侵犯台灣人國籍之最基本人權,引起英國美國等國反對不予承認,並侵占日本人遺留之財產,大肆略奪台灣資源運回中國供蔣介石與中國共產黨作戰,以致造成二二八事件,屠殺數萬台灣精英的滅族行動,用戒嚴槍桿壓制台灣人反抗,製造白色恐怖,發行新台幣以一元強制兌換舊台幣四萬元,藉口三七五減租及公地放領鏟除地主,消滅台灣人經濟及地方勢力,偽造竄改歷史來偽造中華民國,對台灣人洗腦施行奴化教育,以維持少數中國人特權統治。

台灣人民要覺醒了,澈底掃除中國黨竄改編篡的中國歷史教育,六十多年來強制對台灣人民欺騙洗腦所灌輸的毒素,用民主程序當家作主,公民投票改變台灣命運!公投建立國名,制定台灣憲法,重組新政府新國家,完成台灣人民幾十年來的願望!
台灣人民尚未有國家及國籍;台灣人要自行立國,才能擁有自己國家及國籍!

世界各國只承認台灣,不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更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國籍是最基本的人權,依出生取得國籍,變更要尊重當事人意願,一九四六年台灣人原為日本國籍,被中國政府強制非法變更為中華民國國籍,當然無效!

日本二次大戰雖然戰敗,但舊金山和約尚未簽訂,台灣仍然是日本的領土,台灣人仍然是日本籍國民。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中國政府違反國際法逕行強制變更原是日本國籍的台灣人國籍,其變更違反國際戰爭法,自始無效,非法強制變更行為是無效的變更!隨後拒絕依舊金山和約及聯合國憲章將台灣領土交給聯合國託管,讓台灣成為獨立的國家,更讓台灣人也變成無國籍人!

一九四六年一月十二日,中華民國行政院以「節參字第零三九七號訓令」,強迫台灣人民一律「恢復」中華民國國籍,當時舊金山和平條約尚未簽署,台灣仍是日本領土,台灣人民是日本國籍人民,中華民國政府單獨作此宣布,是明目張膽的違反國際法『海牙第四公約』第四章附則第四十五條:「禁止強迫佔領地居民向敵國之強權宣誓效忠。」之規定,其強制變更是戰犯要受審!更改完全無效;英國與美國隨在同年三月與八月相繼發表不予承認之外交抗議書,因此,台灣澎湖人民國籍不能稱已變為「中華民國國籍」!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在一九二九年二月五日頒行,當時台灣是日本的領土,二次大戰後,一九四六年國民大會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之領土也無涵蓋台灣,因此,台灣與澎湖人民的國籍在法理上絕對不適用中華民國的國籍法;強制更改國籍不僅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也違反國際法強制規定。

一九五二年以前台灣澎湖領土主權屬於日本所有,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依條約第二(b)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主張以及所有權。當時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且舊金山和約日本僅宣佈放棄台灣澎湖,沒有將領土主權及人民交給任何國家,台灣人民國籍自不能變成中華民國國籍。日本各地方法院於一九五二年以後才根據舊金山和約,陸續解⋯⋯
除台灣地區人民的「日本國籍」。

台灣人與中國人原是不同的國籍,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滅亡時,隨同蔣家集團逃亡來台灣避難的五六十萬中國人,其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接受統治而逃亡海外,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到非中國領土的台灣,即成為國際難民!

當年逃難來台灣的中國人要移民去美國,或害怕中國共產黨追殺而再逃到其他國家,都由外交單位出具難民證書,美國等國家才同意入境!

逃難到台灣的中國人已經六十多年了,如果認同台灣,當然也是台灣人,但仍是無國籍!

台灣尚未經過立國程序不符「國家」要件,台灣人還沒有國家!今雖有國家形式但國際地位未定!

虛擬的ROC或中華民國,都不能代表台灣!

美國等為何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並指台灣尚非主權完整國家。為何只說台灣,但不承認台灣有國際地位?為何不能參與國際組織?

問題在於台灣目前的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終結虛假的中華民國,台灣才能脫繭而出殼,台灣才能出頭天!

台灣人民不能誤認一個有管理能力的機構或政府就是「國家」!領土、國民主權及國際承認才是成為國家與否的主要關鍵!

將統治組織(其實就是管理機構)的存在及作為就當作是一個「國家」,這觀念是不正確的,因為國家的成立要件必須有固定領土、人民主權及國際承認才是完整的國家,政府要能代表人民行使國家主權,且這個政府必須依據人民制定的憲法組成才是合法政府。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因台灣人民尚未行使主權制定憲法,更錯用已經滅亡的國家之憲法來組織政府,造成政府不合法,這是世界各國仍認台灣國際地位未定,不是主權國家的主因。

蔣介石集團利用戒嚴三十八年,以滅亡的中華民國名義強制統治台灣,雖有能力管理台灣,台灣人民照樣繳稅服兵役而有國家形式,但因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統治台灣的憲法不是台灣人民所制定,故領土主權及事實上管理統治台灣的政府組織均無台灣人民授權,統治權源及政府組織都不符合國家要件,世界各國當然不予承認有國家地位!美國說:稱中華民國或稱台灣都不是主權完整的國家,道理在此!

一般人很容易將有組織的統治機構誤認就是「國家」,因此1949年蔣介石軍隊在中國戰敗請求美國同意其逃來台灣暫時避難(因當時台灣是日本領土,麥克阿瑟本來拒絕,嗣經蔣宋美齡向美國政府關說才同意)後,在不是中國領土的台灣上蔣家集團竟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地位未穩之際,冒稱代表中國行使已經亡國的中華民國國家權力,也就是蔣家集團所稱其代表「法統」之由來,並編造扭曲竄改歷史,對台灣人欺騙洗腦,要台灣人認同中國,全國性團體或公司名稱要用中華民國名義,不能隨意使用「台灣」,以消滅台灣意識,而強制台灣人接受莫須有的國名,要台灣人認同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作為國家名稱,拒絕依據聯合國憲章及舊金山和約將台灣交給聯合國託管成為獨立的國家,造成台灣人民迄今仍然執迷不誤,錯將世界各國不承認的中華民國,作為台灣人民的國家名稱,這是天大的誤會與錯認!

台灣尚未完成國家的立國程序,世界各國稱台灣只是地理名詞而已,還不是國名!

正名制憲及人民公投行使自決權,讓台灣成為一個主權完整的獨立國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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