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石化管 吳敦義任內核准



2014-08-06

〔記者林美芬、陳慧萍/台北報導〕高雄氣爆案相關責任待釐清,副總統吳敦義急著撇清,由於涉案石化管線是在七十九年他擔任高雄市長時核准中油埋設,他昨被問及,直覺回說「不可能是我核准」、「挖道路管線不必到市長核准」,指出工務局底下有個管線管理組負責,這個單位現在依然存在。

    • 副總統吳敦義昨就綠營立委指稱當年批准埋管線的市長該負責一事表示,「24年前買的車,轉手後發生車禍,難道要怪當年的車主嗎?」(記者叢昌瑾攝)

      副總統吳敦義昨就綠營立委指稱當年批准埋管線的市長該負責一事表示,「24年前買的車,轉手後發生車禍,難道要怪當年的車主嗎?」(記者叢昌瑾攝)


對吳敦義的說法,一九九八年就任高雄市長的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表示,市長沒有管這麼細,確實有可能不知情,但必須承擔整體政治責任,不能說與己無關,他對於自己在高雄市長任內同樣沒有發現地下有丙烯管線,感到慚愧與抱歉。

吳敦義昨出席一場活動受訪指出,當年高市依法核准給中油的管線,跟現在被認為是肇事的李長榮化工管線完全無關,榮化九十五年才收購福聚公司產權,就像一輛車子經過轉手,又過了十幾年發生車禍,難道要怪當初買車的人嗎?

對於地下管線未登錄管理問題,吳敦義表示,管線沒有登錄,四、五十年來都沒做,在他之後,高雄市長還有謝長廷、陳菊,中間還有代理市長,責任很容易查。他並說,管線本來就是市政府權責,過去如此,今天還是如此。

謝長廷則在主持廣播節目時指出,經濟部聲稱石化管線不適用石油管理法,所以無法可管,這種態度太輕率、也很不負責任;丙烯屬於危險氣體,依照都市計畫法規定不得穿越住宅區,必須要埋在工業區,但中油以油氣申請管線後,卻讓榮化輸送丙烯,明顯是「合法掩護非法」,中油的主管機關經濟部當然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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