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媳婦 不是人人當得起 】
 
LAKIKI的好友D小姐前年透過相親結婚了,當初高喊「只要有愛就可以克服一切」的她,最近竟鬧起離婚來。
 
「不是有愛就能排除萬難嗎?怎麼結婚才幾年,妳就想要離婚?」LAKIKI好奇地問道。
 
「我是愛他,但不代表我可以打從心裡愛他的家人。我發現,我真的不適合跟他家人同住。」D小姐搖搖頭說。
 
「當初就跟妳說,婚後先不要跟家人住一起,等兩個人磨合過了以後再看看,妳就不聽。
 
要是我,一個以跟爸媽同住為前提的男人我才不要嫁。」我斜眼看了一下D小姐。
 
「唉呦,愛情是盲目的嘛!況且,沒住在一起前,他爸媽對我可好的咧,噓寒問暖沒少過,哪知道一結婚規定一大堆,甚麼早上一定要準備早餐,公公只吃中式,小姑吃西式,婆婆不吃冷食,我都快瘋了,我還要上班耶,每天早上都搞到遲到!」D小姐不停地抱怨。
 
「我比較想知道妳先生怎麼反應?」LAKIKI疑惑地問道。「他的反應就是我想離婚的理由啊!
 
他說都是一家人,計較那麼多幹嘛?叫我早點起床對身體也好,爸媽的需求就盡量滿足他們。
 
連我媽也說,這點小事而已,怎麼可以動不動就提離婚!我現在兩面不是人。」D小姐白著眼說道。
 
清官難斷家務事,D小姐的人生當然由D小姐自己決定,LAKIKI只勸她要想清楚再說,不要在氣頭上做決定。
 
老實說,這樣的家庭狀況在婚前理當早要了解清楚後,再評估自己的性格是否可以應付。
 
以LAKIKI這種剛烈的性格,是絕對無法跟婆家的人同住的,我都可以預見自己不出三天就被掃地出門的情景。
 
人呢,最好可以知道自己幾兩重後,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做可以做的事,不是有句老話說:「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就是這個道理啊!
【 文/LAKIKI〈愛の相親事件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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