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資都該公私分明 】
 
有些家族企業,或是小企業容易有公私不分的情況發生,請人來公司上班,老闆卻要他處理私事,像是老闆的兄弟要家族聚會、要返鄉,他就得忙著訂位、訂房。
 
更有的時候,得幫著載老闆的兒子從補習班返家,又或者是充當家教、遛狗、幫老闆娘代購名產、化妝品、要送人的禮品……等等。
 
並不是放不下身段,覺得老闆大材小用,而不願意去倒茶水招待賓客的人,相反地,只要是工作上的分內之事,他都願意去做,可遇上了這麼一個公私不分的老闆,不只干擾了他的工作效率,影響了他的專心度,延遲了他下班的時間,更是加重了他的工作量,且壓縮了他的休息時間。
 
他甚至開始懷疑,究竟是來當老闆一家的家務助理,還是來上班的,他覺得老闆一家待他不是人盡其才,而是物盡其用,把他當成工具,這點是最讓他灰心的,可偏偏自己在老闆手底下做事,老闆娘又總是拿人情義理來壓他,讓他總有些拗不過那些突如其來的要求。
 
其實,對於資方來說,身為老闆的總不會希望自己的員工總在上班時間打混、摸魚處理自己的私人事務,若是長期如此,員工只怕就要被辭職,保不住飯碗了。
 
同樣的,對於員工來說,那本就不是自己的工作範圍,只是因為當初幫過忙,卻導致了日後的習慣成自然,變成了不幫忙反而成為自己的不是,甚至影響了自己工作的效率與心情,也難怪當員工的會不開心了。
 
只能說,不論是勞方還是資方都必須公私分明,應該要針對工作範圍的認定重新溝通與定義,要不然那注定是個雙輸的局面呀。
【 文/Nacy《職場面面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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