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蟹等過敏食物 明年強制標警語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
研究顯示,蝦、蟹、芒果、牛奶、雞蛋、花生等6類食物,是國人最常見的食物過敏原。為了避免民眾不小心將過敏原吃下肚,食品藥物管理署昨日公布「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強制包裝食品中,若含有這6類常見致敏食材,必須在外包裝或容器上,以警語方式額外標示含有這些容易導致過敏的成分。
若有前述成分卻未標示,視同標示不實,除了產品必須回收、改正標示,最重將可處400萬元罰鍰。
該規定預計明年7月上路,依規定含有前述6類食材的食品,應該標示「本產品含有○○」、「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或其他同義字樣。
這項新規定強制標示的6類食物,主要是根據一份由台北榮總、花蓮慈濟等醫院共同進行的大型調查所得研究成果。
花蓮慈濟醫院小兒部兒童社區醫療科主任朱家祥指出,這項規定主要是保護已知道會對這6類食品過敏的民眾可以避免因為標示不清,不小心吃下致過敏食物。一般民眾若不曾對這6類食品過敏,不需要自認是過敏體質就特別避開這些食物。
朱家祥說,食物過敏多數是立即性反應,比較常見的除了嘴巴腫、皮膚起蕁麻疹之外,還有些人會因為過敏性腸胃炎腹痛、嘔吐。最嚴重者可能因為立即性休克,甚至致死。
如果不清楚自己對哪些食物過敏,建議不妨先製作飲食日記,發生過敏症狀時,記錄飲食內容,有助於醫師找出過敏原。
馬偕醫院小兒過敏免疫科醫師徐世達指出,檢測食物過敏原,主要是採取口服激發測試,在醫師的監測下進行,一般來說,食物吃下肚後兩個小時都沒有不適反應,多半就沒有對該食物過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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