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視鏡手汗手術
至少要等成年後

 

 

文/黃盈誠

 

「醫師,你好,我的女兒雙手流汗很嚴重,可以開刀治療嗎?她還有兩年才滿20歲,可以自費手術嗎?」患者的媽媽在門診中問起這個問題。不過,根據目前健保局嚴格規定成年人才可以申請手汗手術,因此我告訴她要隔幾年再看看。

 

瑞典是在2003年禁止手汗手術,台灣是自2005年規定施行手汗內視鏡手術須事先申請,且病患須年滿20歲後才能申請。至於其他國家,至目前為止則無相關規範,顯示手汗手術的確有爭議之處,可是完全禁止並非世界各國醫學界或公共衛生界的共識,網路上可以看到台灣受害者協會的相關資訊,國外也有類似論壇,的確手術會造成部分病患的困擾,但是並非絕大多數病患都後悔接受手術。

 

健保局目前對於手汗手術採取報備制的用意,在於避免病患倉促決定。除了同意書上提到的併發症,如代償性出汗、血氣胸、荷納氏症等,我還會建議病患要考慮,手汗是否影響工作上的需求。因為手汗手術後的「代償性出汗」(即手術後,軀幹尤其是背部、大腿、腳掌等地方的流汗情況會比原來增加)比例甚高,故不建議戶外工作者嘗試。

 

除了手汗手術外,美國FDA(食品暨藥物管理局)於2004年核准肉毒桿菌注射手汗症,其他如止汗劑、儀器離子電泳法,甚至口服藥物都已問世許久,很可惜目前沒有如同內視鏡手術同樣效果的治療;但術前的醫病溝通非常重要,衡量利弊得失後,再做決定。

 

(作者為林口長庚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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