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後享受單身 卻被猛追求 】

Q:今年36歲,剛簽了離婚協議書,10年婚姻本來就不健全,分開了對大家都好,我也如釋重負。恢復自由之身後,我想好好享受獨處生活,目前還不想約會交友,更不要說再婚了。

從前上班的公司有位同事A女一直對我有好感,也常向我請教人生問題,她是一個能幹美麗的職業女性,我覺得做朋友很愉快,但我知道她對我存有浪漫情愫,尤其當她獲知我要離婚之前,就開始約我、追求我了,請問要如何拒絕她,才不會傷她自尊,損毀我們多年友誼呢?

⋯⋯

A:兩個人不想再被綁在一起,雙方同意因了解而分開,你並沒有很多傷痛,只想專注於二度單身的個人生活中,這是正確的方向。角色的轉換不論是心理上、生活中及人際圈都必須調整適應,先把自己的心情及生活整理好,才能建立人生的新目標。

你對A女也不是沒有好感,必是互相欣賞,以禮相待,才能成為長期朋友。現在她得知你恢復單身,就沒有顧慮,想抓住機會嘗試追求你,這是她的權利,而你也有權利不接受。

難道你覺得只有接受她的感情才不會傷她自尊心嗎?由來信可看出你對A女並無浪漫之情,只想維持友誼,那你就得敞開心懷誠實以對。

由於A女的表現太明顯,你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裝傻,請面對現實鼓起勇氣對她說,「我們是多年好友,我也可以感覺出妳有比友誼更多的情誼,而我從來都只想和妳維持友誼的狀態,如果妳不嫌棄、不生氣,那就請妳繼續做我人生中的朋友。

現在我個人想過單純的生活,沒有想要往其他方向發展。」你的肺腑之言已表達很清楚你要的是朋友,但最終還是得由A女選擇是當朋友還是不再當朋友了。【 文/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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