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一罰 逼黑心商倒閉

學者倡重懲 食品溯源將納管油脂

2014年09月08日
饕客未減
餿水油竄全台,但北巿樂華夜巿昨生意未受影響,依舊人潮不斷。胡瑞麒攝

【綜合報導】餿水油事件波及全台多家食品業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宣布,預定年底上路的水產品等5大業者的主動送驗機制,以及明年2月針對肉類加工等8大類業者實施的進出貨紀錄須登錄官方平台的新制,都將增加納入食用油脂業者,以強化管理。學者則認為,應採「一受害者一罰」,才能對黑心業者有阻嚇作用。



食藥署昨表示,主動送驗及溯源機制,將新增食用油脂業。陳卓邦攝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昨表示,該署今年底將實施業者定期將原料、半成品、成品主動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備查,及明年2月5日起分階段建立食品溯源系統,原公告的食品業別都沒有油脂業,將研議將油脂業者納入主動送驗、食品溯源系統管理,確保油品品質及掌握原料來源、流向。


 

去年1.35%不合格

潘志寬說,目前食藥署對食用油的稽查機制包括授權各地方衛生局及聯合稽查兩種,對於油品成分主要檢查黃麴毒素(限植物油)和重金屬兩種,去年全台抽驗2224件,共30件違規,不合格率1.35%;對於油炸油的酸價、總極性物質也分別訂有上限標準,近4年合計檢驗超過5萬件,不合格率約1%。

陸賣餿水油可判死

台灣師範大學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指,食藥署雖訂有標準也定期稽查,但食安事件還是層出不窮,建議參考美國把類似的食安犯罪視為傷害罪,將「一受害者一罰」的精神納入《食衛法》修法,讓黑心業者只要出包就會遭重罰倒閉,才能整頓食品業,嚴格把關品質。
新北市長朱立倫昨也表示,食安最重要在源頭的工廠進行把關,一定要嚴格稽查且重罰,才能讓黑心業者不敢以身試法。
耕莘健康管理專校健康餐旅科特聘教授丘志威批評,食安一再出包,是政府縱容業者、犧牲全民健康的結果,比起中國地溝油事件最重可判死刑,國內罰則實在太輕。

新法最重可處7年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新的《食品衛生安全法》罰則已經夠重,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5千萬元罰款,之前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因產品摻偽假冒及連同不當利得被彰化縣衛生局開出18.5億元罰款,最後卻因法院依《刑法》詐欺罪判決,基於一罪不兩罰的原則,撤銷18.5億元罰款,針對這部分該署已舉行專家學者會議,以餿水油事件為例,違法事證是食品變質或腐敗,因與《刑法》詐欺罪不同,就沒有一罪不兩罰的問題。

油脂工廠加強管理做法

●主動送驗今年12月31日上路
.水產品、肉類加工、乳品加工、食品添加物和特殊營養食品等5大業者,應定期將原料、半成品、成品主動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備查
◎擬新增內容:食用油脂業者納主動送驗業別
●溯源追蹤明年2月5日上路
.肉類加工、乳品加工、水產品、餐盒、食品添加物、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標示基改食品、標示非基改食品等8大類業者,應完整保存原料、配料等採購來源及下游業者等進出貨紀錄,上傳資料到食品雲資料庫,供官方隨時稽查
◎擬新增內容:食用油脂業者納溯源追蹤管理
註:上列2項措施尚在法規預告階段,擬納入油脂業者後一併實施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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