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元與一千萬元都是貪 (張瑞雄)

 

 

 

201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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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合宜住宅爆發副縣長收受建商上千萬賄賂弊案,另外一位法學教授自作聰明,坐台北到左營高鐵只買短程票,省了一千多元,比起桃園弊案少了個「萬」字。但不管一千多萬或一千多元,重點就在於人心的貪念。所謂的「人心不足蛇吞象」,但如何抑貪或肅貪呢?還是要靠教育和政府的用人哲學的改變!
強調競爭和比較的教育就會教出爭強好勝的國民,既然爭強好勝,所以人家有BMW我就要有保時捷,人家有大廈我就要有豪宅,當面子不能滿足時,就會去想辦法賺外快,去貪。
一個國中辦得好不好,大家看其有幾個畢業生考上建中或北一女;一個高中辦得好不好,大家看其有幾個畢業生考上台大,這就是競爭和比較的教育。如果一個國中的畢業生都會英文26個字母,都看得懂簡單的英文句子,都會解簡單的數學問題,都看得懂報紙的社論,對人的態度都彬彬有禮和落落大方,那麼我會說這所國中教育很成功,管它有幾個人考上建中或北一女。
強調基礎能力的提升,而不強調菁英有幾個的教育,或許無法完全消除競爭和比較,但至少有機會塑造一個更祥和和更具公民素養的社會,讓貪污更不容易成形。





手段必須合法正確


另外政府用政務官,關係高於一切,從林益世案、彰化縣南投縣弊案、台北雙子星案、到現在葉世文案,都是有關係的用人出了問題。馬總統雖然提倡清廉,但顯然用人制度沒有到位,導致下面仍是烏煙瘴氣,總統上行不能下效。

從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到各縣市長,在用人方面如果都能以清廉為第一條件、能力為第二條件、脾氣個性為第三條件,不去看其皇國姻親關係,那麼整個政府一定更清廉和更有效率。

不過用人真的很難,連總統都不免被批評說在鏡子中找人,顯見要信任自己不認識的人的確非常地困難,但只要依循前面三個條件來找人,絕對可以大大地減少貪污的發生。

教育從基礎改變人心,政府用人盡量避免問題人物,雙頭並進。最後政府做事要手段合法正確,十九世紀末法國作家喬治博納諾說過:「社會仍然貪腐的第一個指標就是任何事情只要達到目的,不問過程。」政府警惕之!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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