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鄭捷的列車與刀
為了鄭捷屠殺事件,雙北市府派出霹靂小組到車站巡邏,叫人稱奇不已。還不止呢!手持衝鋒槍,更是不可思議的奇中之奇。難怪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會直斥:「政府真的瘋了」。
瘋了的豈止政府?被封為「闌尾」的蔡正元,不也是第一時間在網上大陣仗提出修法之議。蔡自己涉嫌開車「蓄意殺人」,卻不齒「無差別殺人」者,要修法嚴懲外,還要處刑「預備犯」。
衝鋒槍可以這樣用嗎?法律可以這樣修嗎?如果為害有甚於鄭捷的,是不是也要用法與槍對付?舉一個例子,中央大學教授、也是衛星遙測專家陳錕山,在教育部長蔣偉寧的一力提拔下,身膺要職,終於能攜帶攸關國安的極機密文件投共。如此禍國殃民,蔡正元為什麼不修刑法「洩漏國防機密」罪?為什麼不及於「預備犯」?政府不是更應該採取等同霹靂小組的手段?
搭鄭捷列車,只是鄭捷現象之一。東森「關鍵時刻」的名嘴節目,在主持人劉寶傑操弄下,來賓像被附身,大肆渲染喋血案,拚出了高收視率。搭便車還是小焉者,有更厲害的:就是借鄭捷的刀殺人。
邱毅是佼佼者,既能夠指太陽花為香蕉(不害臊地說自己已「調查清楚」),又能夠衝車撞法院,當然就能指鄭捷的反社會是太陽花的蔓延。說得更露骨、更直白的是《聯合報》,在該報「黑白集」中,毫不掩飾地隨便比附:「鄭捷的『大事』是捷運車上殺人,林飛帆與陳為廷的『大事』,則是創造史上最長的占領國會紀錄。」太陽花為什麼是「反社會」?事實剛好相反。如何相提並論?鄭捷的「大事」可能是捷運殺人,林、陳的「大事」,哪是「占領」?恐怕其「大事」是紅藍媒體/陣營難以承受之重呢。問題是,連太陽花的「大事」都能黑白顛倒,只凸顯拿鄭捷之刀殺太陽花的不堪。
邱毅可以「牽拖」太陽花,卻不准九把刀批他是「政治垃圾」,要「提告」來杜悠悠之口。蔡正元可以信口開河地修法,卻不准學者徐永明的反詰,而用「鄭捷粉絲團」抹黑徐。這些利用鄭捷的刀(以嘴、以筆)殺人,叫人看不起。不覺想起可以來反諷的文壇軼事。
法國大文豪巴爾札克看到拿破崙的雕像,驕傲地說:「你的刀到不了的,我的筆都到了。」今天的《聯合報》、邱毅、蔡正元們,不啻是向在獄中的鄭捷說:「你的刀到不了的,我的嘴、我的筆都到了。」
鄭捷的「大事」,豈止「殺人」?他的刀,他的列車,還現在進行式呢。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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