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樣男女〉家暴陰影難揮去 難理解愛的真諦

 

 

文/心理諮商師 周純媛

 

Q:

 

我今年26歲,年幼時(從5歲起)常遭到父親以言語羞辱,或是成績不理想即遭到辱罵,導致身心靈備受煎熬,國中時期一度想逃家,此陰影已跟隨我19年,總是揮之不去。雖父母已於去年離婚,搬離原住處,也做過心理治療,但陰影始終無法散去。之前看到有人提問愛的真諦是甚麼?我也有此疑問,因自幼並未在健全的家庭成長,對愛的感受不是那麼明顯,由恨能夠轉變成愛嗎?這過程是如何呢?愛真的是恆久忍耐嗎?(黃小新)

 

A:

 

這樣的童年遭遇很令人感到難過,那段時間想必你一定很難熬。的確,對於長期處在言語侮辱及暴力相對的環境下,要單純地相信愛的存在並不容易。但就如同你所覺察的,你是因為自幼未在健全的家庭成長,而對愛的感受不明顯,那並非表示愛不存在,對吧?我不是很清楚你所經歷過的陰影為何,但從來信的描述中,可以感受到你對父親是有怨的,「怨」有多大,就表示父親占據你心中的空間有多大。當「怨」占了心中大部分的空間,要再容納「愛」的進入,會有一定的困難,或許,需要先處理的是你對父親的感受,才能進一步讓「愛」進入心裡,感受到「愛」的存在。

 

許多受暴者經常渴望愛,但又迴避愛,雖然心裡缺乏,但當感覺到別人給的愛時,又會害怕對方的愛也摻雜著傷害的內心衝突,或是懷疑自己是否值得擁有好的愛;也可能處於一種想愛而不敢愛的狀況,擔心自己的「愛」和「恨」是混淆的,害怕進入親密關係中,「愛」與「暴力」又會掛勾在一起,不小心給了愛,也給了傷害。兩者皆非自己所願,但若沒有覺察自己在受暴過程中的影響,潛意識作祟的可能性很高。

 

如果你能選擇,你一定不願意被父親這樣對待,或許我們無法選擇出生的環境,也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但我們仍可以選擇「即便受到了這些不好的對待,我們也願意幫助自己長出一個『好的我』,讓這個『好的我』值得被愛,也有愛人的能力。」愛,當然不是一定得恆久忍耐,也許只是當時沒有更好的方式,或者沒辦法有其他的方式。除了提供一些可能的答案,我想鼓勵你開始練習好好對待自己,在得到別人的愛之前,26歲的你也可以滋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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