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婆婆看病 跟媳婦請款 】
 
66歲的黃太太住在老家,兩個兒子住在附近。大兒子開了一間公司,生意興隆,二兒子是個上班族,只夠溫飽,因此生活費大都由大兒子負責,但是大兒子的財務由擔任會計的老婆掌理,他要花錢都要向財務長領用,不能任意花用。
 
有一天黃太太騎摩托車不小心撞斷大腿,需要開刀休養。
 
媳婦說她不想照顧婆婆,大兒子說那就請24小時看護,媳婦付了4個月的看護費,從此再也不准黃太太騎摩托車,並把摩托車藏起來。
 
節省的黃太太每次出門都搭公車,他的兒子要她搭計程車,她說那就給錢吧!
 
兒子說他會給,可是媳婦要她拿收據請款,醫藥費也一樣要附憑證,聽到這麼麻煩,我覺得不可思議。
 
黃太太說所以她都省吃儉用的,兒子有給生活費就不錯了,其他要檢據向媳婦請錢的事就免了,還有老人年金支應就夠了,兒子剛創業時,媳婦戰戰兢兢的,連一塊錢都記得清清楚楚,感謝媳婦勤儉持家,兒子才有今天的事業。
 
【 文/蔡愛慈〈生活停看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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