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向前看〉擔心婚後金錢糾紛 想簽婚前協議求保障



2014-08-10

文/諮商心理師 張璇

Q:

訂婚已經快半年,直到最近才得知未婚夫每個月匯給他父母的生活費,比原本告訴我的多一倍,還發現他因為想換車,偷偷辦了信貸沒告訴我。這些事讓我很不安,擔心結婚之後很多事他都不會跟我商量,或對我們之間講好的事出爾反爾。不只一次夢到自己變成落跑新娘,卻又渴望和他共組家庭。為了不讓金錢問題變成我們婚姻的不定時炸彈,所以我提議先簽個婚前協議把一些費用和誰管錢都先談好,他卻很不能接受,覺得先口頭講好就可以了。但很多名人都會在婚前先簽合約不是嗎?我提出這樣的要求真的很奇怪嗎?

A:

婚姻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即將成為人妻,這段時間容易焦慮不安、患得患失在所難免。新婚夫妻常因為家務分工、多久回一次婆家娘家或金錢問題鬧得不可開交,佳偶變怨偶多由小事累積所致,若能在婚前就先商議好孝親費、家用支出如何分擔或誰管錢,婚姻品質便不易受到這類瑣碎但重要事務的爭執而傷損。

許多好萊塢影星都簽過婚前契約,湯姆克魯斯和凱蒂荷姆斯當年還曾因婚前契約沒談攏而婚期延後,經常處理離婚訴訟的律師們亦多認同「婚前協議」可以降低離婚率,即使如此,華人社會看待婚前契約的態度仍多負面,難以接受雙方已快是一家人還要簽契約,或覺得婚還沒結就先談外遇賠償或分手費很不吉利。事實上婚前協議的重點比較不在離婚保障,而是針對婚姻過程可能發生衝突的爭議點先作討論,比如夫妻住所、夫妻財產制、家務分工、家庭生活費、子女管教問題等,只要在律師面前簽署或送交法院公證,甚至直接加註在結婚證書上,就有法律保障。不只是保障妻子,也尊重丈夫的權益。

縱然我個人很支持婚前協議,還是要提醒一事:這玩意兒或許可以減避一些現實生活上的磨擦,卻無法縮小彼此的諸多觀念或習慣的差異(那需要時間磨合)。真要長長久久,除了責任、義務的要求,別忘了去同理對方也正處於角色轉換過程,多互相支持、肯定彼此的付出,或許可以讓緊繃的情緒緩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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