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癌症除高品質 也該有高價值

 

 

文/賴允亮

 

癌症治療除了「高品質」,也應該有「高價值」,也就是需配合病人的情況,做出適當且具有利益的選擇。

 

具指標性與權威性的美國臨床腫瘤醫學會(ASCO)在2013年提出了醫師在面對已經有他處轉移的乳癌病人,除非是腫瘤造成身體「劇烈的」、「極大不適」或「危及生命需要立刻緩解」的症狀,需使用多種藥物合併的化療處方,否則建議使用單一藥物的化療處方。

 

這是因為多種化學藥物的合併注射,不只增加患者的經濟負擔,也易造成明顯的副作用、增加不適與住院天數。建議中更指出,「複方化療」並沒有比「單一處方」顯著增加整體存活率的差異。

 

對於不斷被宣稱療效與突破的癌症標靶治療,ASCO也提出建議:「沒有靶,就不該治療。」不同於化學治療,標靶藥物是有針對性的,使用上需根據癌細胞基因突變種類對症下藥。標靶藥物因為研究耗時、製程昂貴,治療花費相當可觀,在沒有「靶」的狀況下任意轟炸,不只彈盡援絕,更會造成副作用,影響未來的治療。

 

其他建議包含應該依據化學治療藥物的「致吐性」選擇適當的止吐藥,以維持病人在化學治療過程中的生活品質。

 

對於已經完成常規治療、又沒有症狀的病人,不要輕易把正子攝影(PET)當成固定的基本追蹤檢查,除非有高度的證據顯示,認為此項檢查將會有關鍵性的影響。

 

因為正子攝影的主要用途是診斷和疾病分期,並且正子攝影會增加「假陽性」的機率、進而產生不必要的侵入性檢查、輻射線暴露、甚至造成過度不必要的治療。少數特定癌症的細胞型態在正子攝影中有其特殊性,則不在此討論範圍中。

 

雖然這是一份美國醫學會提出的建議,但內容包含許多實證研究與臨床基礎,可做為台灣醫師、病人與家屬的思考。

 

「貴的」、「新的」檢查不一定有益處,再先進的醫療仍是會有副作用。隨著醫療科技進步,癌症治療儼然成為慢性病般的長期抗戰,減少不必要的傷害、選擇適當且有益處的醫療,將體力與金錢用得有價值、生活維持好品質,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作者為放射腫瘤專科與安寧緩和專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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