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境外帳戶都清清白白?
◎ 黃士洲
天下雜誌五四○期披露台灣十二大富豪運用海外避稅天堂,擁有境外公司、帳戶,當財產移往避稅天堂,國稅局難以追查,每年流失稅賦百億計。消息一出,一位被點名的富豪,旗下報紙立刻頭版反擊,稱台海兩岸賺錢完納稅款,匯至境外置產,都是合法行為,還請專家學者背書,合法節稅不用,對不起股東。
這番論調難以苟同。稍具商業常識都知道,避稅天堂的公司、帳戶有隱密特性,可輕鬆規避投資國(如台灣)與被投資國(如中國)的法律管制與納稅義務,台商慣常藉三角貿易將鉅額利潤留在避稅天堂的手法,早就被所得稅法移轉定價定義為「脫法行為」;以及立委去年聯手封殺專門防堵境外公司避稅的「受控外國公司」立法草案,更別提歷年遺贈稅、營所稅大幅調降,證所稅免徵,各類稅捐優惠、補貼大放送,種種阻礙公平稅改,難道不是利益集團背後操刀的結果?今天還顯擺合法納稅、節稅的清高模樣,看在勤勉工作、誠實納稅的工薪階級眼裡,實在欺人太甚!
富豪境外帳戶真的都清清白白,不是五鬼搬運、偷逃漏稅工具?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九年度判字第六○八號綜合所得稅判決就揭露某家公司在上櫃前幾年,股東會決議現金增資之後,立即以支付加工費的名義匯出五百萬美金,至境外公司在台OBU帳戶(視同境外),該筆款項隔天就流回台灣五個人頭戶,充作增資認股款,國稅局查獲,以該台灣公司虛報費用五百萬美金、人頭漏報其他所得為由,連補帶罰超過億元台幣(此案本質應是公司、證券舞弊)。
濫用境外公司的避稅手法還有支付佣金、管理費等等,這些究竟是少數特例?抑或冰山一角?財政部既不正視稅收損失,動手調閱或徹查OBU帳戶虛實,只推說兩岸租稅協定沒簽署、查稅困難,一副只想靜待風頭過了的消極態度。看來富豪境外帳戶的清白,普羅百姓所能依靠的,就只剩下這些富豪的道德良心,自行公布境外公司、帳戶明細!或許經歷摻假油、炒房事件之後,是時候由富豪自清來挽救誠實納稅的清譽了!
(作者為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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