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假結婚 兩敗俱傷 】
 
最近有兩則看似罕見、卻值得大眾深思的社會新聞。
 
一件是,一名林姓男子透過相親認識一位許姓女子,兩人交往後就決定結婚,不料,新婚之夜新娘卻百般拒絕行房,並對新郎老實承認:「我是女同志,我喜歡女生!對不起,我沒辦法!」
 
婚姻夢碎的林男憤而向法院提告,而判決書在今年3月出爐,許女應賠償林男各項花費及精神撫慰金共50多萬元。
 
另一件則是4月中旬的新聞:一名服役的士兵,因為屢次遭到「已婚士官長」的猥褻性侵,終於忍無可忍而向憲兵隊告發;
 
軍方在展開調查後,4天內火速將士官長記4大過並撤職。
 
在異性戀的眼裡,這或許只是較為罕見的社會新聞,但是在同志看來,卻是兼具著同情和報復的矛盾心情。
 
根據被控騙婚的許女所說,她原本就有交往多年的要好「女友」,卻因為母親極力反對,所以她只好答應結婚;
 
事實上,許多女同志的確是為了盡孝,而一步踏進不幸的假面婚姻中。
 
而選擇假結婚的男同志就更多了,因為他們只要結婚並有了小孩,就完全擺脫了「男同性戀」的嫌疑,甚至可以利用加班或出差等藉口,繼續與同性進行各種親密互動;
 
因此,如果男士官長不是過於糊塗而誤吃窩邊草,否則他的同志身分可能永遠不會曝光!
 
因此對於同志來說,他們既同情這些扛不住家庭或社會壓力,而選擇婚姻的同伴,但是,也不免會在心裡有一種報復的快意,或許就像網友dcaff所說:如果這個社會還執意打壓同志,甚至無法察覺同志假結婚的警訊,未來吃虧的終究是雙方家人,也會讓這個社會增添更多的悲劇。
 
【 文/蔣明白〈異同OPEN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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