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自由還是方便 全然個人選擇 】
前幾天晚上我特別想吃點有「鑊氣」的東西,這兩個字來自粵語,說的是大火快炒出來的食物那種特有的氣味。
我一個人走進熱炒店,想炒個青菜煎個菜脯蛋應付晚餐,舉目望去幾乎客滿,我有幸坐上最後一張4人空桌。
點餐後不久,進來一隊5人大叔,身穿工廠制服,散發著肉食動物的飢餓訊息,10隻眼睛盯著我的桌子,跑堂大姐萬分苦惱,想請我挪去與另一桌喝得面紅耳赤的壯漢們搭一搭,我不想為難跑堂和那5個餓扁的大叔,卻也不想過去搭桌,只好改為外帶。
等菜的時候我不斷在想,如果當時我不是一個人,跑堂大姐肯定會多花一點心思,為我們尋找適合的座位,她是這個社會的群體意識延伸,站在群體經濟的基礎上,以現實限制提醒大家,「有伴」比較方便吃飯,也比較容易存活。
原來餐館生態早就明白「多元成家」的基礎概念,不就是圖一個好活罷了。
即使不論靈魂、不論志趣、不論肉體的契合,有伴就能在現實生活上占到方便:上餐館方便,買大包裝民生用品方便,汽車臨停方便,翻床墊方便,洗澡半途沒熱水有得求救的方便。
這些方便,有的時候不覺得有用,人在稱心合意的時候,哪裡停得下來看身邊有甚麼方便?
方便的存在感往往要在消失以後才出現,自己非得提著隔夜的發臭外帶餐盒去丟時,才會懷念起不用去丟的日子。
方便的代價是自由。這是老調,但是反過來說,自由換來方便,而且那方便上面還蓋著「兌訖」的章。
全世界的咖啡廳、公司用餐區,和通訊軟體裡,永無止盡地飛散著人類對於自由的悲鳴,說伴侶關係妨礙了自我的追尋、說跟他在一起我做不了自己,但這些人很多都穿著伴侶洗晾收疊好的內衣褲,合乎民情地取得精子滿足母性衝動,出席社交活動有得牽著一張「人生勝利組」的證明書,報稅時多虧還有對方長上可以扶養。
即使這些方便是已經兌換使用的、穿掛在身上的,抱怨的人依然「面憂面結(台語)」,對著單身的人提出忠告:「你千萬不要結婚,像我這樣就慘了。」
但他並不會進行利益揭露的告知,跟你說在那當口要是他的配偶死了,國家還是保障他這張壞嘴一個遺產當然繼承人的身分。
有伴的方便與不便,是攤在檯面上的合約條件,是否繼續牽住那隻手,妥協任何程度的自由,都是個人的選擇。
但生活上的諸多便宜,無論稀罕不稀罕,都是已經領受了去的,那些貌似苦不堪言的抱怨,幫忙聽聽聊表同情還可以,要是真的為當事人抱起不平,那就太低估人家成年知識分子的自主判斷能力了。
【 文/江鵝〈戀愛怪談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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