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到底撞到誰?

 

 

◎ 陳偉忠

 

砂石車駕駛張德正自覺受司法迫害與感懷時局,春節前夕駕車衝撞總統府,此事有三個面向殊值討論。

 

首先對於張德正應否拘押,院檢雙方是否均出於對法律之見解,或有外力介入?其實台北地方法院在首度駁回檢方拘押聲請時,新聞稿中即說明理由之一「不宜站立及劇烈運動和突然改變身體姿勢等語,是以被告所受前開傷勢,其是否能如同一般身體康健之人為逃亡,尚屬有疑」,然而高等法院卻四度發回更裁,甚且在第四度發回時,忽視主客觀因素之不同,還併以敘明前此衝撞總統府的事主皆以拘押告終。究是何原因?讓高等法院與檢方執意非拘押張德正不可?是否是對張德正衝撞總統府的行徑,恐讓不滿社會現狀人士起而效尤,進而影響特勤安全?若如此,張德正的非押不可是否有國安有力人士介入,殊堪玩味。

 

其次總統府的安全所屬?究應由何機關負責?依據特種勤務條例,特種勤務的主管機關是國安局,同法第十二條明確律定:「主管機關對安全維護對象之住居所、辦公處所、乘坐之交通工具、行徑路線及蒞臨場所等特種勤務地區,因應危害防止之必要,得劃出安全維護區及設置安全設施。」換言之,此條文說明總統府是特種勤務安全維護地區。

 

雖然總統府的安全是總統府侍衛室負責,然而在同法第七條已將總統府侍衛室納入主管機關統合指揮對象。而國安局迄今對張德正衝撞總統府一案沉默以對。坐視楊進添「維安人員處置妥當,找不到任何能懲處的對象」的荒謬言論,這種粉飾太平的心態豈不愧對特種勤務主管機關之名。

 

最後如何防止類此危安事件?筆者認為國安局應針對維護國家元首安全的應變作為,責令編組單位展開演練,並適時將成果公諸媒體告諸社會形成嚇阻力量。試想與張德正攻防之中,國安局若能在張德正臉書或部落格中先期發現其危安言論,也能避免事件之發生。

 

若不然,憲警訓練若果精實,在發現、通報、示警之下,用諸般手段將其攔阻於總統府前,豈不就是防止危害再次發生的至當手段。

 

國安局當要明瞭張德正事件對特勤安全的深遠影響,才能有效防阻再次的危安情事。

 

(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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