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 不要給太多 】
「愛千萬不要給得太多,愛千萬不要給得太多,你今天將他挽留,明天他悄悄溜走,你將一切給我,我卻不知如何接受……」
小時候聽見劉文正唱的這首歌,歌中的歌詞,總是讓我心有所悟:愛一個人,如果愛得太深、給得太多,就會希望對方能有所回報;
⋯⋯愛人如果最後變心,或者沒給你相對的回報,心中便會產生怨恨或是怨懟;
當緣盡情了的時候,不能好聚好散地分手,分手之後還是苦苦糾纏、苦苦相逼,甚至變成恐怖情人,嗆說要將對方給毀掉或者同歸於盡。
所以我總認為,愛千萬不要給得太多,愛的禮物也千萬不要拿得太多,如此,當兩人緣分盡時,才能夠好聚好散地分手。
大姐和大姐夫結婚八個月就分手,原因是個性不合,但是離婚後,他們還是苦苦糾纏著,不肯好言相向地分手,他們每天熱線,在電話中咒罵著對方:「妳應該下地獄!
結婚八個多月,妳除了拿了我的錢,還拿了我多少的東西,GUCCI的名牌包、BMW的名車,我還為了讓妳吃好穿好,花了幾千萬蓋了我們住的這個別墅!」
大姐也不甘示弱地回嗆:「那我呢?為了你,我跟前夫離婚了!
每天伺候你三餐,幫你捶背捏腳的,還要伺候你媽和你跟前妻生的兩個孩子,我付出的犧牲難道不夠多嗎?」
就因為兩個人都覺得自己愛給得太多,兩個人都不甘心放過對方,所以已經離婚的兩個人,現在還像冤家一樣糾纏在一起,所以奉勸天下的男女,愛千萬不要給得太多啊!
【 文/蕭荀《 男女關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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