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江宜樺是基隆人
馬總統昨天下午發表國殤演說,言簡意賅,「半」面俱到。重點只點到了一半,因究責部分未提及。
黨爭竟優先於救災
宏觀面的責任看的是政治態度。江宜樺還沒等事情水落石出,就一口回絕設專責機構、訂定專法、撥發特別預算。如此絕情讓人懷疑是否因為陳菊是民進黨人,若是國民黨人當市長,江是否有不同的態度?黨爭先於救災,江給人的感受糟透了。今天我們都是高雄人?是耶?非耶?當然不是,江宜樺是基隆人。
還應該負責的人有陳菊、張家祝、前市長吳敦義及謝長廷。吳敦義當年批准埋設管線,但當時批准有其需要,而且是核准中油挖路,李長榮化工是多年後才收購相關管線,與吳無關。接任市長的謝長廷坦承任內沒發現地下有丙烯管線,自認有責任,「不管是政治上還是道德上的責任」。其實,吳與謝不須為此案負什麼責任。
經濟部的責任在於做為石化產業主管機關,對石化業的埋管制度和管理督導疏忽放縱,何況石化業的稅金都是經濟部在收,怎能沒有責任?經濟部長張家祝起先還推卸責任,實在外慚清議,內疚神明。
陳菊的市府團隊危機處理能力不足,事發時竟交給1999市民熱線主任全權處理,太沒有危機意識。可見市長做久了的確會安逸懶散。江宜樺、陳菊、張家祝互踢皮球也是官場現形記,讓人拍案驚奇。
中央態度負面消極
微觀上最直接的責任當然是李長榮化工廠的董事長李謀偉,工廠平日沒有維護管線,事發當天發現異常也沒通報,應是最大禍首無疑;而送出丙烯的華運倉儲公司可能也有疏失。
馬政府處理這次事件頗不高明,令人費解。按說已執政6年多,各種行政手段應已嫻熟,江院長第一時間就來個三不,態度負面而消極。正面做法是江、陳、張一面坦承自己的過錯,道歉並矢言負起責任;一面仿照八八風災由立院通過特別條例,撥發特別預算,讓災區盡快回復正常生活,並開始在台灣全面清查、檢驗地下危險管路,設置警報器,才不枉氣爆犧牲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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