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被愛都受罪

 

 

文/瑋凱俐

 

無論男女,在喜歡上一個人時,即使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我們總會告訴自己:「沒關係,只要可以常常見面,繼續付出我的愛,就算他不是我的也無所謂。」多無私的說法,但做得到的人又有多少?人總是貪心的,起初以為見到面就好,但就是想最好能多講幾句話;以為吃個飯就好,但就是想最好能順便送她回家;以為默默在旁當個李大仁就好,但就是想揍所有靠近她的男人一拳……承認吧!其實打從一開始,就一點都無法接受她不是你的。

 

張智成的《May I love
you》:「我可以繼續付出,付出就夠我滿足。」這一首感人肺腑的情歌,以愛不到或是遭到背叛為主題,字字句句都在描寫付出愛卻得不到幸福的人。雖然,愛上一個人沒有錯,對一個人忠誠守候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寫明說不可以,但,你愛的方式對了嗎?

 

你喜歡接送她,但也許她偶爾也想靜一靜,卻因為不想讓你失望而勉強答應;妳買了很多食物放在他的冰箱裡,怕他餓壞了身體,但也許他認為那些占據了他放啤酒的地方卻不敢告訴妳;你送熱可可給正逢生理期的她,但也許她只想懶懶躺在床上,卻得拖著身體下樓拿;妳每天晚上打電話關心他有沒有安全到家,但他偶爾也會有應酬、朋友聚會的時候,卻還得一一解釋根本不需要對妳解釋的原因……出發點都沒有錯,但卻不是對方需要的!

 

付出的一方一直辛苦在愛,接收的一方因為無法付出相同的愛,漸漸被罪惡感吞噬,久而久之,不想傷害也會造成傷害,不想遺憾也只剩下遺憾。因為曾嘗過愛一個人的苦,更不願讓愛自己的人經歷這種苦,只好照單全收對方所有的付出,以為不拒絕、不迴避、不排斥,就可以減輕一點無法回饋的罪孽。感動,並不在於形式或作法,而是來自於是誰做的。當自己所愛的人為自己付出時,才會有感動,否則只是壓力而已。愛情是互相的,是勉強不來的,適度拒絕別人並不是錯事,阻止別人過度關心也絕非過分,因為拖久了,只會苦了對方,也累了自己。

 

在愛情中不要迷失自己,但也不要把自己的比例放太重,老是在細數自己的付出,期望得到回報,不是在愛人,而是在尋求被愛。如果你愛的人不愛你,愛你的人你不愛,這沒有誰是誰非,不需要去探討誰愛誰多一點、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因為有些人就是會愛上你,有些人就是會被你愛上,也許沒什麼原因,只能賴給上天注定。是不是每一次心動都可以換來一次相愛的機會,誰都說不準,只能問問自己的心,能不能承受拒絕或被拒絕的震撼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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