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熟悉的陌生人 】

女藝人和律師老公離婚消息成為頭條的那一天,許多人見面的第一句話都是:「某某離婚了耶,你知道嗎?」

我在捷運上聽見幾個年輕女人高亢的聊著:「真的還假的?天啊,我的愛情幻滅了。」

我下意識的轉頭看了看那個「幻滅」的女人,覺得很納悶,人家離婚了,關妳的愛情什麼事?

中午到簡餐店吃午餐,電視新聞強力放送著兩人離婚的消息。隔桌兩位中年婦人,一邊吃著照燒雞,一邊搖頭:「我就跟我女兒講啦,一天到晚追求愛情,還不是離婚了?」

我的冰紅茶卡在喉中,差點嚥不下去,「追求愛情」和「離婚」之間的關連到底在哪裡?

「我覺得這是必然的啦。」另一位接著說:「同患難容易,共富貴難啦。」

說著說著,兩個女人開始怨罵自己的老公,一個說老公從沒給她過過一天好日子;另一個說老公只要有點錢就搞七捻三,講得咬牙切齒,義憤填膺。

只是愛不愛而已

我想起女藝人的離婚聲明中說:「離婚,是我們反覆思考認真討論的結果。我們不想讓彼此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們想當彼此一輩子最重要的朋友。」這樣的說法在我看來,是相當理性誠懇的。

有多少夫妻守著婚約那張紙,情份卻比紙還薄。在十幾年或幾十年的共同生活中,愛情當然早已消逝了,親情也沒能成功培育,卻一天又一天的把高牆在彼此之間堆疊起來,又或者是因不滿而衍生怨念,既深刻又暗黑。

「看看到最後,是他先死還是我先死。」曾經有一對怨偶先後說出這樣的話,聽起來真是驚悚恐怖。「因為個性不合的緣故。」

離婚的時候,最常聽見的就是這個理由,彷彿如此一來,就不用追究誰是誰非了。事實上,個性合不合,也就只是愛,或是不愛的問題。

愛的時候是天作之合,愛得死去活來,你儂我儂、形影不離、密不可分;一旦不愛了,便發現根本是南轅北轍,甚至把對方當成仇人怨偶來看待。

愛著的時候,我們都沒有個性;不愛的時候,就變成太有個性了。

放下偶像包袱,坦然面對愛情消失的事實,讓彼此都能快樂過生活,不必成為【 最熟悉的陌生人 】,這是很有意義的情感教育課。 【 文/《六感生活 張曼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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