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射箭再畫靶的食藥署(吳焜裕)

 

2014年09月09日
更多專欄文章

餿水油事件後,食藥署先是召開記者會,宣稱根據與會的油脂專家估算,平均每個人每天吃到的餿水油30毫克,所以健康風險很低。而昨天,食藥署公布全統香豬油檢驗結果,公開宣稱「精煉過的豬油成品沒問題」。
這樣有點像在廣播電台賣非法藥物,製造這些藥物的人,他們製藥的經驗可能非常豐富,也許有超過25年的製藥經驗,也都很了解他們製造的藥物,宣傳他們的藥能治百病而且健康風險很低。食藥署也不一定有證據能證明這些藥物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為什麼要取締呢?就是預防民眾長期吃這些非法藥物可能造成的健康傷害。
同理,就可以解釋為什麼餿水油不能摻入食用油呢?即使每天攝取量可能不高(但對外食族可能不低),因為連專家們都無法完全知道餿水油或是劣質豬油含哪些有害物質。根據中國過去地溝油的文獻資料顯示餿水油可能含有黃麴毒素和苯芘,既然可能含有這兩種致癌物,代表可能含有其他的有害物質如赭毒素與多種苯芘類似的多環芳香烴(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物質。


專家會議像在解套

台灣過去至少有3篇碩士論文探討油炸油成分與毒性,證實重複油炸的油中含有PAHs與酮醛化學物質,其中一篇是郝龍斌市長於1988年在台大食科所任教時所指導的碩士論文,其結論為不同油經相同加熱油炸條件處理後,所產生的毒性物質在質與量上均有所不同。2000年歐盟一份回收油炸油的評估報告,其考慮的有害物質包含回收的油炸油的裂解物與溶於油脂的有害物質,如多氯聯苯、戴奧辛與類似戴奧辛的脂溶性物質。回收的油炸油就含有這麼多的有害物質,如果再加上其他來源的油,那代表餿水油可能含不計其數的致癌物與有害物質,只是對人體健康的效應短時間觀察不到,長時間因果關係也很難建立。
在危機應變需求下,科學證據一定不充足,無法執行一個高科學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只能根據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盡快將各種可能含餿水油的食品下架,預防民眾健康可能持續的受到傷害。因為餿水油含有許多會誘發基因突變(又稱基因毒性)的致癌物,只要暴露這種物質都會增加致癌風險。因此在這裡要特別呼籲保護兒童與B肝帶原者,因幼童(0~2歲)暴露具基因毒性的致癌物,癌症的風險可能會提高10倍(2005年美國環保署致癌風險評估技術規範);陳建仁院士研究發現B肝帶原者暴露黃麴毒素會有加乘作用,導致罹患肝癌的風險會顯著增加。
食藥署直到9月5日才採餿水油樣本進行檢驗,9月8日就公布結果。在短短的幾天內能分析多少種有害物質呢?看來食藥署已畫好靶了,怎可能期望食藥署完整的分析餿水油中的各種有害化學物質呢?如何完整呈現餿水油可能對人體的風險呢?食藥署召開的專家會議好像是在幫餿水油解套,記者會內容完全與民眾關切事項脫節,要民眾怎麼信任政府的施政?

 

台灣大學公衛系與職衛所教授、2014年亞洲第一屆風險分析研討會籌備委員會主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晏安診所Dr陳文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