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哉高雄 石化專區「生雞卵無 放雞屎有」
稅繳中央 汙染及工安留在地方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為什麼是高雄人來面對石化工業的汙染及不定時炸彈的生命威脅?」李長榮、中油等石化工廠大都設在高雄,但總公司卻設在台北,每年營業稅由總公司申報,由於統籌分配款的權數比重中,營業額佔比五成,造成每年的統籌分配款,台北都比高雄多分了一倍,形成「稅繳中央,統籌分配款台北拿,汙染及工安留給高雄」;高雄市立委李昆澤疾呼:「中油應把總公司遷到高雄!」
立委要求 中油總公司南遷高雄
高雄市立委陳其邁也在臉書貼文指出,中油每年上繳四百三十一億元營業稅,在高雄卻只繳納房屋、地價、印花等六億餘元的稅款,結果中油稅繳中央,汙染留在高雄,統籌分配款讓台北得利。
陳其邁說,根據中央統籌分配款分配辦法第八條規定,各直轄市的分配金額依據營業額(五十%)、轄區人口(廿%)、土地面積(廿%)、財政能力(十%)計算而定。其中,人口、面積屬於基本需求因素,「財政能力」是對市府財務管理獎勵,而權數比重最大的「營業稅」,則是讓營業稅越多的縣市分配到越多統籌款。換句話說,企業在哪裡繳稅,就可以幫助該縣市獲配更多統籌款。
高雄市是石化業的重鎮,李長榮化工在全台有六個工廠,高雄就佔了五個,包括高雄廠、小港廠、大社廠、林園廠、前鎮廠(碼頭儲運站),但總公司卻設在台北市,該公司去年營業額約四百九十七億元,全部向台北市國稅局申報繳交營業稅。
中油更不用說了,包括煉製事業部高雄廠、大林廠,石化事業部林園廠、前鎮儲運所等重量級單位,都位於高雄市,一年營業額約一.一五兆元,同樣由位於台北市的總公司申報營業稅。
依據統籌分配款的權數計算方式,營業額佔了五十%,因此,石化重鎮的高雄吃了悶虧,工廠的汙染、工安留給高雄,統籌分配款平均每年只分到台北市的一半。
若能南遷 統籌款可望年增30億
李昆澤批說,這根本不符合公平稅收的精神,石化公司如中油的煉油汙染,由高雄人承擔,統籌分配款卻由台北市得利。
李昆澤將提案要求中油把總公司遷到高雄,若能成真,他估計高雄市每年分得的統籌分配款,可因此增加三十億元。
高雄市議員黃石龍揶揄說,請中油把工廠都遷到台北市,反正老闆都住台北,管理也較方便,看台北人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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