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一點靈》人盡其才的哲理
文/羅訢
前陣子有位研發替代役報到,乍看學歷背景十分耀眼,卻無任何公司願意收留,經上級機關請託後才來本公司,原來該員為法學背景,在受訓期間,凡是有不合意的地方就仗著其法律學識四處陳情,成為一個麻煩人物。
公司大老闆把該員安排在與其學能無關的人資部門,並在該員報到前就請人資主管到辦公室密談。
想不到人資主管安排該員主責公司極為敏感的勞資爭議協商業務,並直屬人資主管,人資主管交辦第一件案子時,將案件內容簡單說明並和他簡單討論後,就請他撰擬處理方案報告,他就其法學背景,查閱相關法律書籍與資料,援引相關法條進行報告撰寫,直到下班時間仍在埋首疾書,人資主管在下班時特地走到他的座位,提醒他可以下班了,想不到他卻表示待完成此案後再下班。
當他交出報告時,人資主管對他報告內容條理分明,且將各適用法條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表示讚許,僅提出些許建議,經修改完成後,和老闆面報,並帶他一同出席協調會議,得到勞資皆滿意的解決方式。
雖然勞資爭議協調需要多次溝通,但在歷次溝通過程中,看到他的態度逐漸變得不卑不亢,從勞方和資方的角度研擬解決方案,並幫公司建立更完善的人事制度,並通過勞動主管部門的評鑑。此後,他從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的麻煩人物,成為人資部門重要幹部。
和人資主管私下聚餐時,他分享「人盡其才」用人哲學,只要人在對的位置,就會樂在工作,如果怕他惹麻煩而讓他晾在一邊,不只會引起其他同事不滿,還會讓他更有時間去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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