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院長,您搞錯對象了!

 

 

◎ 金佩臻

 

舊時的科舉,為防止作弊,考卷不但要糊名(彌封),更須經專人謄錄與對讀。原卷有所錯誤,謄錄者當然不得擅自改正,更不能草草了事。對讀就是要糾舉發現謄錄內容是否與原卷相符。評閱官員所閱的卷子不是考生寫的原卷,而是專人謄錄,並經對讀過的抄本。

 

今天的實價登錄,猶如科舉時代的考試。真正的考生應該是權利人(即買方),而非他人。地政士相當於舊時謄錄書手,本來就應該照著買方所給的資料辦理申報。縱然地政士確知買方所給資料與事實有違,也只能勸導買方誠實申報,而不應擅自以「自以為是的事實」來申報,不是嗎?

 

昨(二十七)日下午,行政院長江宜樺為地政士法的覆議案答詢時,雖然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他說:如果考生第一次作弊就以零分計算,作弊的一定會很少;如果第一次作弊被抓到,還可以補考,作弊的一定會增多。但是,這位出身大學教授的行政院長卻錯把謄錄考卷的人當成真正考生,錯得離譜,且非常荒謬!

 

(作者為地政士家屬,托嬰中心主管)

 

◎ 黃益中

 

媒體報導,原來兩年前修法時,就有立委施壓預售屋不需立即登錄,馬政府果然也照單全收。正因為對預售屋「網開一面」,而且也沒有奢侈稅限制,難怪這兩年投資客統統改炒預售屋紅單!

 

其次,沒有實價課稅配套的實價登錄,投資客可利用來一次又一次墊高房價,這才是問題所在!

 

馬總統如果真有心「居住正義」,請將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以及奢侈稅課稅範圍,然後真正推行實價課稅!(作者為高中教師、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發起人代表,http://taha2014.pix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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