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開會更好 】
人與人是相對的,如果她都已經不在意你了,你何必在乎她的感受。
有時話說得如此簡單,實際要做到卻難如登天,但若真的想完全告別過去,堅持是一定要的,長痛不如短痛好。
近來,看著好友慢慢走出情傷,實在替他開心。
交往三年內,被女友劈腿了三次,每一次都被無情地拋棄,每一次都下定決心不再與她聯絡,結果呢,一被撒嬌,心就軟了,重新接納「前女友」。
交往過程裡,他像個僕人,逛街時雙手牽的不是女友的手,而是女友大包小包的戰利品,有時還得先付錢,搞得自己三餐常常只能以泡麵果腹;
有時又像個專職司機,刁蠻任性的「公主」總是不管他是否正在忙,不管如何就是要隨call隨到。
種種跡象,在在顯示他在女友眼裡不過是方便使喚的人而已,不停勸說他,最終只得一句:「沒辦法,我真的太愛她。」
這話讓我無話可說,畢竟愛情就是如此,自己心甘情願。
直到最後一次分手,他的劈腿女友竟在兩天後便更新臉書上的新戀情,本來還在猶豫是否要原諒女友的他,看到那則公開的訊息,他傻了、愣了,原來他是這麼容易就可以取代的人!
痛,哭了好幾天,一個大男人這樣哭,起初覺得怪異,久了倒也覺得可憐。
人總是非要如此痛,才肯痛下決心一刀兩斷,或許這就是愛情的魔力,
但,實在不該為愛完全丟掉了理智,該離開就該離開,不然只會愈拖愈難過呀!【 文/楓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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